第三,发展医药及健康相关产业。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的过程中,我国与健康有关的产业,如医药和器械以及康复、老年护理、体检等,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国务院已经把生物医药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扶持、推动,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竞争,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促进产业发展。
第四,在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以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医改方案对利用市场机制也提出了方向性要求。如明确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地都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再如力争形成高效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明确政府举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药品和选择配送企业要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再如鼓励地方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实施聘用制、实行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等竞争机制。
综上所述,在深化医改进程中,要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又要注重科学运用市场机制;既要发挥社会力量、商业保险等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仅靠一个方面,医改不能成功。
三、加强基层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
这次医改的重点是保基本、强基层,同时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这两项任务构成医药卫生四大体系之一——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改革中需要注重它们在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强基层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大量卫生资源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特别是优质资源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机构资源严重不足,医疗卫生人员学历较低,缺乏培训。县医院技术能力薄弱,在县域内辐射、带动能力不足,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城市社区同样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基层和大医院之间双向转诊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城乡基层与二三级医院之间差距不断加大。
一般情况下,随着收入、服务价格的变化,卫生需求会发生变化,但是,卫生产品需求的一种特殊性,是体现在卫生产品实物上和时间上有限的可替代性,在没有替代产品的时候,需求是刚性的,价格弹性较低。人们为满足需求,愿意支付任何价格。群众不愿意去基层就诊,主要是对医疗服务水平不放心、不信任,因此大病、小病都不可替代地要到大医院治疗。医疗机构级次越高,医药成本费用必然越高。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09年,综合医院门诊次均医疗费用在部、省、市属和县级医院分别为305元、238元、165元、110元;出院病人平均医药费四级医院分别为1.52万元、1.21万元、7200元、3000元。专家估计,目前,在大医院门诊患者中,50%以上得的是常见病多发病,完全可以在基层得到有效诊治。在我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如果多数人完全依赖大医院的服务,会加重国家、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是不可持续的。
所以,保基本,必然要强基层,形成基层与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的机制。本次医改方案中提出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策略。一是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3年内使2000所县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使农村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县级医院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诊疗,部分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诊治,农村地区绝大多数疾病的诊疗在县级医院就可以得到解决,实现“大病不出县”。二是在完成2.9万个乡镇卫生院建设基础上,继续建设5000个中心乡卫生院,使乡镇卫生院真正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枢作用。三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中央转移支付支持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强化农村卫生保健网底功能。“十二五”期间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县级医院建设的范围,包括城市的区,使基层服务体系的“龙头”切实健全完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论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还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工作是公共卫生、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强化和提升,可以保障老百姓“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降低慢性病的患病率和群众的就医需求,提高卫生资源的总体效果和效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既可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又可以减轻大医院“看病难”的压力,是既符合国情,又符合卫生发展一般规律的必然选择。
(二)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是强基层的有力支撑
有人认为,基本医疗只是在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向普通老百姓提供的服务。根据对基本医疗的界定,只要是基本医疗保障可负担的,原则上都属于基本医疗范围。一定意义上,三级医院是基本医疗服务的骨干力量,一是要为区域内基层及其他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技术支持;二是要成为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的培训基地,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保障。近期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优化二三级医院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形成大医院支持、指导、帮助基层,多元化、多层次的办医格局。在城市要通过加强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纵向联系,建立起双向转诊机制;在农村要通过建立长期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制度,提高县级医院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在这一过程中,大医院也要得到技术提升和发展,发挥在急危重症和疑难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引领作用,增强服务和辐射能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是群众看病就医的场所,其服务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感受。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不断增加,人们的医疗卫生需求层次也日益提高,对医疗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人们住院治病不仅希望得到最佳疗效,还重视看病中的感受,在乎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希望得到尊重体贴的服务和舒适的就医环境,追求更加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患者的满意度是国内外公认的衡量医疗服务绩效的重要指标,要使群众尽快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得到实惠,满足期待,就要求公立医院在改革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内部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卫生部就此印发了《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就医看病难的若干意见》,主要措施是:坚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流程,增加便民措施;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改革医疗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规范临床护理服务,实施整体护理模式;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绩效;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开展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加强投诉管理,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这些便民利民措施,只有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中才能有效推进,并形成长效机制。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也将为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体制机制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内外部条件。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经在全国启动,国家选择了16个城市作为联系点,各个城市正在完善试点方案,从实际出发,选择改革的突破口,逐步推开。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各地也要选择1-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试点。在试点中,要把加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和支援,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作为重要内容,为建立和巩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