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袁峰
问
2010年,“网络水军”大举从幕后走向前台。他们打着“民意”的旗号到处发帖、跟帖,打造“网络事件”,其中不乏拿人钱财、自编自导、煽动炒作、恶意攻击之举。对此,有媒体高呼,警惕“网络水军”绑架民意。请问,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网络声音能代表真正民意吗?
——解放牛网网友 北瓜粥
答:日前一项全球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每5个网民中有4人写博客或在各种网络论坛上交流互动,而在巴西这一比例为51%,美国只有32%。从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电子邮件,到新兴的微博,网络声音已经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围绕各类话题进行讨论,表达观点和利益诉求,互联网为国人“话语权”的行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网络世界的复杂性,来自网络的声音显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网络民意。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知名网站(网络论坛)的舆论操控。与传统主流媒体不同,网络信息的生成、网络声音的传播可以在瞬间完成,通常会先于主流媒体产生影响。在网络信息爆发和网络声音传播过程中,拥有众多网络关系的网站或网络公司,借助于其在用户拥有量、信息服务和资源集中等方面的优势地位,能够对网络民意产生操控作用,造成网络垄断,形成网络威权,从而干扰网络信息自由。
二是“网络水军”的推波助澜。当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作为社会交往的方式,依托网络的业务量不断增加。在商业利益的驱使推动下,网络公关逐渐成为公关业的发展主流,这为“网络水军”的产生提供了基础。据透露,较为专业的“水军”大多以在校大学生和年轻白领为主,他们根据论题性质和特定利益,会有意识地利用网民的好奇心、同情心及“愤怒”心理,选择不同的意见取向或言辞风格,引导舆论走向。同时,为遮掩行为、增加可信度,“网络水军”不仅拥有众多IP地址,且同一内容会发往不同论坛,回帖也非常注意技巧和掩护。此外,为增强舆论引导效果,他们还采取集群式“灌水”方式炮制网络事件,用大量无效信息或发布虚假正面评论等淹没不利信息,联络论坛管理员处理删帖或“置顶”等事务,等等。
三是网络流言的涟漪效应。由于网络信息发布者的专业水准、道德操守参差不一,网站又缺乏专业把关和“自滤”功能,发布的信息难免“事实”与“偏好”并存、“理性”与“情绪”相伴。同时,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自由性,也使得一些“心怀鬼胎”的复杂群体通过网络随意散布虚假信息,肆意侮辱他人人格甚至借机敲诈勒索。在这一“无组织”的大规模网络聚众行动中,一个经过包装或哄抬的谣言足以在网民中产生涟漪效应,引发意识混乱,导致错误的意见聚合。更严重的是,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与专业媒体传播的信息一旦存在较大偏差,很可能产生相反的舆论影响。这很容易干扰社会公众的判断力。
四是网络调查的认同危机。网络调查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问卷或互动交流平台等载体迅速收集网民意见的形式。网络调查的结果一般可以公开和共享,影响不可小觑。通常来说,民意调查能够反映民众利益关切,政府施政可以从中寻找支持、发现问题。与传统民意调查受时间、空间、资金、人力等因素限制不同,网络调查具有参与者众多、成本低、时效性强、统计迅速等鲜明特点。网络调查还具有主动参与特性,调查者通常不太能对被调查者的意愿表达产生过度影响,能够较好地保持民意原生态性。然而,以网络民意调查结果作为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依据,目前还难以得到普遍认同。这是因为:网络民意调查机构背景各异、调查方法不一;参与网络调查的大部分是年轻人,民意代表性不强;虚拟匿名造成被访者的真实特征难以把握;组织者对调查结果的技术干扰时常存在,造成网络民意调查与科学抽样调查的结果出入较大。
我国是实施网络空间行为管制的国家,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清理网络不良现象提供了基础依据。新形势下,要使广大网民能够在规范、可靠的网络信息环境下表达意见、辨识民意,政府的积极作用不可或缺,当务之急就是遏制网络垄断行为,防止网络威权对民意的操控。在此基础上,因散布虚假消息、造谣等行为造成社会恐慌的,可依据法律追究网站经营者及发布者的责任;对于良莠不齐的网络传言,政府应主动应对,及时公开信息,澄清事实,通过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消除非理性信息的负面影响。同时,探索官民合作的网络民调方式,切实发挥其作为信息化时代“民意风向标”的作用。
总之,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络在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方面的作用。网络民意的真正形成离不开法治的环境。为排除影响和扭曲网络民意准确表达的因素、确立公正公平的网络舆论氛围,网络治理应遵循网络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依法管理,而绝非愈强制愈有效。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