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路

2010年10月18日 09:09   来源:解放日报   张大平

  贯彻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特别要求重视社会建设。

  首先,重视社会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然而,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种关系中, “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尤其是,社会发展若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不仅导致经济发展缺乏持久动力,更为严重的是还会加重社会冲突。

  其次,重视社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当前,我们正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又面临矛盾凸显的挑战。认清形势、举措得当,就能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平稳前进;认识不清、应对失误,就可能导致经济社会徘徊不前,影响社会和谐。

  最后,重视社会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更高层次的小康社会,目标是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更加完备、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结合自身特点成立了社会建设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运行机制和架构,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社会建设不断加强、不断推进,值得肯定。

  当前,我国的社会建设正在奋力走出一条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路。一是把社区建设作为社会建设的基础。社区建设是基石,基础夯实了,和谐社会的大厦才能牢固。二是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中央明确提出,要解决好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需求,人民才能谈得上安居乐业。我们党的宗旨始终是为了造福人民,使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党的社会工作和社会建设的任务同样如此。三是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建设的关键。当前,要防范和化解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就应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落实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四是把发展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建设是众人之事、人人有责,只靠政府是做不好也做不完的。要按照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培育、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共同推进社会发展。五是把党的建设作为社会建设的核心。努力在新的社会建设格局中实现党的领导,是确保社会建设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关键。六是把改革创新作为社会建设的动力。改革为发展提供动力,创新为发展开辟道路。只要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清除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就一定能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加快推进社会建设。

  (作者系国务院研究室司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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