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工作机制

2010年10月18日 09:08   来源:解放日报   许慧玲

  社会建设工作,重在探寻内在规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升整体水平,努力开创社会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2010年,南京市委在原对民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的民生办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决定成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在区县成立对应的工作机构,落实有关人员编制,充分发挥南京高校、科研机构等的作用,成立了社会建设研究院和社会建设信息中心,力图从更宏观层面加强对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和领导。

  二、建立健全社会建设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把财政支出的重点切实转到加强公共服务、改善民生上来。

  三、建立健全社会建设政策创新机制。从2005年开始,南京市委、市政府连续六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下发社会建设指导性文件,制定民生工作三年行动纲领,提出了以 “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住有宜居、老有颐养”为重点的民生改善新目标。充分发挥南京的科教资源优势,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社会建设领域的合作,认真梳理和建立完善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形成完善的社会建设政策体系。

  四、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综合服务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资源,统筹规划、协调安排基层服务机构建设,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在社区和镇 (村)加快建立融医疗卫生、治安警务、社保服务、行政事务、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群众服务中心。

  五、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社会建设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民生改善,增加民生指标权重,把干部政绩考核与社会建设工作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作者系中共南京市委常委)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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