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我国“民工荒”的路径之我见

2010年06月15日 06:26   来源:工人日报   钮友宁
    金融危机后,关于新一轮“民工荒”的原因和影响众说纷纭。笔者个人认为,“民工荒”问题的连锁出现,是劳动力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背离的客观反映,既是我国现阶段劳动关系转型的规律性变化,同时也是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运行的阶段性特征,既有其偶然性因素其中也有必然性理由,如果说在后金融危机时期这个特定时点上爆发,或许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和偶然性因素,但劳动力市场结构状态和供求关系失衡迟早要显现,也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进程。

    如果要深刻认识和客观分析产生的原因和背景,笔者认为,既有市场引导调节机制失调和经济运行质量不高等原因,也有诸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到位,劳动关系立法和社会法制环境尚需完善,现行劳动关系发展格局亟待规制等因素,所以要做好综合统筹考虑和科学理性分析,找出合理又合乎实际的路径,逐步解决“民工荒”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深刻转变,重点加强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孵化。

    从宏观调控环境来看,要实施积极的公共财政政策和充分就业政策,形成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社会客观评价体系。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特别是要完善社会道德与中介组织的建设,把市场引导机制和宏观调控政策有机结合,加强人力资源的统筹管理和有效配置,营造“体面劳动、共享幸福与尊严”的劳动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从优化产业政策而言,要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道路。

    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和加速城镇化进程的高度,发挥优质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的示范作用,提高农民工的劳动职业技能和现代文明素质,加快向现代服务业和创意性产业等非劳动密集型流动,加速向先进制造业等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行业转移。

    从拓展就业空间来说,要积极结合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结合科技产业信息化和企业人才智能化的特点,大力培育和孵化新兴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的重组分化和行业再造工程,通过拉动经济发展创造大量的劳动力就业机会,通过提高企业职工收入创造出更多更新的国民财富;探索提高我国劳务输出和权益保障的新途径,扩大农民工劳务输出和国外就业的发展空间,从而为城乡劳动力的市场有序流动和系统培育发展,不断提供经济发展基础和产业背景支持,提供人力资源配置条件和施展本领才华的舞台。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转移就业整体规划。

    要深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协调发展,统筹解决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问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持续性,有效维护城乡利益和谐与劳动力市场稳定;要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和现行户籍制度的瓶颈,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和流动转移就业,努力使各级政府的各项亲民和富民政策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心态失衡和公共管理脱序问题;要加大惠及城乡的公共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教育资源的投入,减小城乡居民的劳动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差距;加快推进我国经济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劳动法制环境;要结合办公自动化条件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劳动管理数据库和公开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监管体系,有效降低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盲目性和实际成本,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的科学有序合理自由流动;要适当改革我国基层民主选举和公民权益保障制度,在人大政协中同比大幅增加农民工的代表委员,畅通农民工群体的利益诉求表达和维护渠道,完善城乡居民的劳动经济权益和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适合各类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农民工有效融入城市提供政策措施和精神动力。

    加强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镇内就业的能力和意愿。

    要把加强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和文化素质培训,放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来把握,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考量,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建立定期拨付专项培训资金,纳入财政结算专户中严格审查和管理,提高我国职业教育和定向技能培训的效率。

    要建立我国特色多元化的劳动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工会和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规定教学内容,充分利用政府和工会现有的教育资源和文化阵地,适当引入公益性的职业教育结构和中介组织参与,在认真考核培训工作绩效和任务完成情况的前提下,各级财政要给予适当的专项补贴和资金扶持,满足城乡不同农民工群体的劳动就业需求,提高参与职业培训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根据城乡劳动力供求形势实现动态调节,建立和形成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的“蓄水池”。

    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文明素质教育和思想引导,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提高农民工的产业工人和新市民意识,开展有益于他们身心健康的精神文化活动,帮助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

    发挥市场价格机制导向作用,着力优化配置经济资源和提高农民工的适应能力。

    要发挥市场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的导向作用,各类企业要科学合理地设计劳动薪酬制度和技能晋升办法,增强优质企业文化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动员农民工根据自身的文化程度和技能素质,进行科学的职业生涯设计和劳动岗位选定,在劳动中提高自己的技能素质和生活质量,在劳动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适应管理能力,依法合理有序和理性对待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要结合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实际,完善劳动力市场价格指数和市场定价机制,提高行业中介组织作用和提倡道德自律行为,建立企业和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高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条件和家庭生活质量;各级工会要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所有职工权益,主动把他们吸纳到企业各种形式的民主管理中来,深入开展行业、区域和企业层级的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适度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劳动用工的引导,规范市场责任主体合法理性的经济行为,减少劳动力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和盲目流动等,健全完善政府有效监管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特别是行业工资指导线和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镇低保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的有效覆盖;要加强各级人大的法制监督和政府的劳动监察执法,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和民主管理,形成保证农民工就业稳定性的普惠性政策体系。

    强化城镇对农民工人文关怀,减少社会劳动就业的歧视和实行同工同酬的制度。

    要加强社会法制意识和公民道德素质的教育,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城镇企业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纠正城镇和企业对于农民工的社会和劳动歧视,营造城乡劳动者稳定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环境;要及时修订不合时宜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对农民工流动转移就业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重点要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和子女上学难状况,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关怀和困难救助制度;促进社会民主权利和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落实,保障农民工在社区和企业管理中享受公平待遇,增强他们及家庭成员对城镇社会的归属感和亲近感,为他们享受同工同酬、同责同权创造条件和可能;要建立现阶段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分层结构,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流动转移和有效接续办法,最终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和并轨,保障农民工共享统一的劳动保障和社会福利待遇。

(责任编辑:年巍)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