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劳动力的“弱势要素”地位,是一个复杂且牵扯较多的系统工程,对一些已经形成“低人力成本惯性”的企业更是如此,因此必须审慎、平稳、渐进进行。
在近日召开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会议上,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强调,要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把关心人、注重人文关怀、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纳入“转方式”的重要内容。
改善用工环境,注重人文关怀,与普通劳动者的利益息息相关。与此相呼应,不久前广东发文正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平均提高21.1%;同时,珠三角一些“用工大户”企业纷纷增加员工工资;而放眼全国,近期约有14个省不约而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种趋势,对劳动者而言,无疑是福音;对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而言,也是一种必然选择——
从发展的终极目的而言,道理不难理解。“天生万物,以人为贵”,“物”的积累必须造福于“人”的发展。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一方面,大家都承认,提高劳动所得,有利于提高普通劳动者消费能力,激活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却并非所有人都真正意识到,初次分配公平是确保社会公平、效率的重要基石。以前曾认为“一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从而导致,在对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的初次分配中,劳动力要素的贡献被长期低估,不仅工资增速远远落后于GDP和税收增速,“利润侵蚀工资、机器排挤劳动”倾向也甚为严重。比如,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
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在第一次分配中增加“公平”的权重,改变长期以来劳动力要素在市场权利互动、要素回报上的相对弱势地位。
诚然,在任何国家不同生产要素的相互地位必然是此消彼长、动态平衡的,但我们必须承认,我国近些年资本要素的“强势”,与劳动力要素的“弱势”,已经形成过大的反差。这种“弱势要素”和“强势要素”的分野,暴露了经济体内的某种失衡。资本和劳动力要素回报的畸高和畸低,严重遏制了劳动力的创造激情和主动性,从而导致我们所说的“效率优先”,某种意义上仅仅体现为企业微观意义上的“收益”,而非社会整体发展层面上的“效率”。
这种强弱力量的回调,除了企业的“高风亮节”、劳动者自身的努力(比如通过工会自觉维权)外,某些外力的干预更为重要,比如,政府应适时出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规,或者在劳资纠纷中更好地发挥公正的协调者的角色,让业已失衡的天平逐步“复位”。此外,由政府主导完善用工软环境,以公共服务提高劳动者福利和素质,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比如,广东刚出台的外来工积分入户制度便是如此。
当然,改变劳动力的“弱势要素”地位,是一个复杂且牵扯较多的系统工程,对一些已经形成“低人力成本惯性”的企业而言,难度更大,因此审慎、平稳、渐进理应成为大前提。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任何疗伤之举,必然带来“阵痛”,要想治愈劳动关系不和谐、人力资源竞争力不足等痼疾,这点阵痛,无疑是必要的付出。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