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而制度建设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执行力。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大意义,强调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这一重要思想,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应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当前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制度建设随着党的建设的全面推进而推进,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制度执行力不断强化,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的制度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制度执行力不够。比如,容易得罪人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软”,有的地方、部门及领导干部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不敢动真碰硬,回避矛盾、掩盖问题,使制度变得灵活有余、刚性不足;涉及利益调整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味”,有的地方、部门及领导干部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松”,有的地方、部门及领导干部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先紧后松、时紧时松,搞“一阵风”,缺乏一贯性;规定原则笼统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空”,有的地方、部门及领导干部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以原则对原则、以抽象对抽象,不注重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封建特权思想、宗族观念等比较严重,习惯于把个人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常为感情、面子等突破制度规定,导致违反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社会转型的特殊环境。社会转型时期的深刻变革使一些制度出台不久就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这在客观上弱化了制度的执行力。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使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日趋功利化,为谋求个人利益而规避制度约束。三是党性修养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强,自己在制度执行上不能作表率,对他人则奉行好人主义,在监督制度执行上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四是违反制度必受追究的导向不强。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投机取巧、不按制度办事,非但没有受到追究,反而得到了好处。这大大损害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五是一些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有的制度出台之前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缺乏科学性;有的制度没有建立完善的配套机制,缺乏系统性。
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
提高制度执行力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又要从全局出发研究解决根本问题。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增强党性修养。党的制度是党的意志的体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执行制度自觉与否,从根本上反映着党员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度,体现着党员的党性修养。实践证明,一个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的党员,必然是党的制度的模范执行者。因此,提高制度执行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部分党员、干部在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应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增强其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和对党的领导的信赖。
发挥示范作用。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制度的执行者。领导干部能否发挥示范作用,对于制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至关重要。一要带头学习制度。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模范执行制度。三要带头改进作风。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坚持一以贯之,不能虎头蛇尾;坚持雷厉风行,防止拖拖拉拉;坚持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
注重结合实际。制度是管全局、管根本的,有的可能比较原则、笼统,只有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执行,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和效能。应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制度中的原则方针具体化、笼统要求明晰化,从而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呼应、相互支撑、配套齐全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监督检查。没有监督,制度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就谈不上执行力。因此,应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领导干部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做到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关键性和突出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同时,坚持群众路线,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广大党员群众来监督制度的执行。
(作者为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