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计划在今年的北京市人代会上提交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建议,其中一项建议是“弹性退休制”。而全国妇联、人社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正在研究这一制度,称相比较此前颇受关注和争议的“妇女延迟退休”,这一制度更具合理性,也更能体现男女平等。
所谓“弹性”,就是有更多选择空间。以谭琳的说法:比如男女有个共同退休年龄的下限,50岁或55岁,到这个年龄可选择退休;同时也设置上限年龄,比如男女都是60岁,让男女都有机会在上下限间有选择的权利,并可照顾到更多群体的利益。
这样的“弹性”,听起来确实不错,既体现“男女平等”,又尊重“选择权”。不可否认,社会对“弹性退休”制度是有现实需求的,有些人希望早点退,也有人希望晚点退,每个人面临的情况都不同,自然会有不一样的选择,这里面不仅只有利益之争这么简单。从社会进步角度说,把选择权交给公众自己,照顾到每个人的现实需求,这体现了制度人性化的一面。况且一些行业,比如医疗行业以及科技行业,越老积累越多、经验越丰富,正是事业的巅峰时期,让这样一些人强行退休其实也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弹性退休”确实是一个上佳选项。但放在现实里,它就可能水土不服,同一项制度,每个行业从中获益是不同的,有的多有的少,有的甚至可能没有。 试想,工薪阶层,尤其企业一线员工,贡献了青春年华,辛苦了一辈子,很多人愿意选择早点退休,而且很多人想趁着还有点能力,帮着子女照看下一代,以减轻子女的工作、生活压力。当然,愿意延迟退休的也大有人在,这个群体大多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甚至有一官半职,还有就是拿着高薪的国企高管等。如今公务员热升温,谁都想多捧几年“金饭碗”。再说一些机关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也是不争的事实,谁都愿意多留一年是一年。
制度改革本是好事, 但是,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尤其不能放大社会特权群体的社会福利。更重要的是怎么让大多数只能选择“早退”的人感受公平?“一刀切”的强制退休不可取,“一刀切”的“弹性退休”同样也不可取,要注意的是,不要因“弹性退休”而导致更多不公。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