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宜黄事件”官员复出,备受媒体关注,其中既有民间的普遍质疑,也有来自专家学者的借例剖析,官员复出再成热点话题,也的确是政府人事任免和行政改革都要继续研讨的课题。
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不能一巴掌就全拍死了,这种辩解倒也合情合理。老百姓并非没有接受官员悔过自新的度量,有前车之鉴的官员在履新中有可能更谨慎。
但是,官员一复出,质疑便不断。这是因为官员复出,总是偷偷摸摸,无透明阳光可寻。官员被问责,大都是在执政中出现严重错误,在当时对基层民生造成严重伤害,群众伤口还未愈合,官员就又复职上任。是“胡汉三”回来了,还是好同志痛改前非?没一个具体的考究依据。那么对一位曾对自己造成伤害的官员,群众又怎么能去相信以至接受呢?
尽管中央对干部任免做出了明确制度规范依据,甚至对工作问责机制制定了专门的条例规定,但是其执行效果却大打折扣。首先是问责之时,是不是一人之罪,顶多人之错,官员复出是否当初的补偿?再者,官场官官相护,问责与复出均缺乏有效监督。因此,官员“复出”总是“官场人情味多”,对民负责光明正大的少。但是,别忘了,爱护官员,别忘了谁为根本,只有懂得了爱护百姓的官员,才值得百姓去爱护。
官员可复出,关键要坦荡,一是党内监督与认可,二是民间的阳光监督保障,三是实行试用期。是暂避风头顺利回归,还是痛改前非重新为官?官员有勇气和诚意接受群众的质疑么?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