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找副业”必然得不偿失

2010年12月30日 15:56   来源:中国江西网   陈家沛

  福州妇女薛某某在台江开了一家婚姻交友工作室,她除了提供婚姻介绍和家政服务外,暗地里还提供卖淫服务,“推荐”3名女子从事性服务。日前,台江区法院一审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薛某某5年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罚金。(《东南网》2010-12-27)

  从事婚姻介绍和家政服务,本来是一件不错的正业。可是,大概那位薛某某并不适合当一个老板,在竞争剧烈的现实面前,没有两手看家本领,于是生意惨淡。自然,谁都不愿接受这样的现实。而这个薛老板,看来又是一个“头脑很好使”的角色,于是眉头一蹙计上心来,谁说自古华山一条道?在聪明人那儿,正业不怎么样,可以用副业来弥补嘛,怎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呢,那不是太傻瓜了吗?这样,在正业之外,开辟一条推荐性服务通道的“副业”就悄悄实施了。

  没想到,这样的创意虽然可获“创新奖”,可是,类似的“创新”如今也早已不新鲜,“副业”的生意并没有意想中的那样火爆。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行为是非常明显的违法行为,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是早晚的事。

  所有的商家都应该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你从事正业也好,从事副业也罢,都可以。不过,切记一条,都应该是合法经营,千万不要逾越法律法规的界线,否则,受到法律的惩罚,从而得不偿失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也许你今天还在为自己的聪明而得意洋洋,可是,明天,可能就会后悔莫及了。

  挣钱就挣合法干净的钱,法律法规的电,还是不要去触为好。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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