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披露,辽宁省将扩大绥中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使其成为辽宁省首个“享受市级管理权限”的县区。
“省管县”的试点在全国不少省区都有,从目前的试点经验来看,一个县级政府在“享受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之后,在财政体制、审批事项、土地等经济分配指标的下达等方面减少了一层行政管理环节,政府运作更为顺畅。最主要的变化是,“权力”更大了。
县区一级政府的权限范围扩大,“权力”大了,对于加强地方政府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都有积极意义。自秦汉实行“郡县制”以降,数千年来中国的政治管辖体制基本上保持着“中央”、“省”、“县”三级管理架构。其中,县是政权的基础,征粮、征税,募兵、办学,各种民政军政的大事小情无所不管,因此,古代的县官被视为“父母官”,又有“百里侯”的美称。
但是,权力大了,如果运用不当,或者被滥用,极容易产生负面结果。“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形容的是基层官员贪污腐败的普遍性。一个清廉的官员都能轻松地捞到大量好处,若是那些贪官污吏变换花样以权谋私,根本就是防不胜防。由于基层官员直接掌握着行政权、司法权等权力,一旦耍起威风,胡作非为,老百姓毫无办法。所谓“抄家的府尹,灭门的县令”,那种权力的胁迫力、破坏力足以致人死地。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执政党公开提出共产党人不是要当官而是要革命,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认为在革命队伍中“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职务高低”,指出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
近年来,执政党再次阐明,“执政为民”是最基本的执政理念,“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用”是掌权的前提,为官的根本。为使执政为民的理念在各级官员心中牢牢地扎下根,党特别重视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学习培训工作丝毫不敢松懈,种种纪律、规定十分严格。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河南省周口市纪委书记杨正超,陕西省援藏干部、普兰县委书记杨林,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委原第一书记沈浩等一批优秀的基层干部涌现出来,带给人们无数的感动。
比起那些先进模范人物来,基层干部,尤其是掌握很大权力的基层官员中的某些人,实在是让人不放心。比如,最近因集体贪腐曝光而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的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一个小小的科级事业单位被查出竟有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有55人被立案调查。从主任罗煦龙到8名副主任以及下属各站点的站长、班长,各层级干部几乎“全军覆没”。
如果说这种集体腐败令人震惊,那么,被网友称之为“史上最强政府工作人员招考”的福建屏南县财政局“招聘事件”,则更让人警觉。因为,在这起事件中,发生的问题是典型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但真正的受益者却可能因为查不到证据而难以追究其责任。这样的变换花样的腐败,是深入权力骨髓的腐败,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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