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贾福兴代表国资委党委对2008年以来国资委新提任的150位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集体谈话,说到“职务消费”时,他再次提出了“不得违规职务消费,要严格执行职务消费制度,按照预算标准消费,职务消费的情况要向职工公开,透明运行”。这样的要求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当下一些企业(还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人的“职务消费”之所以让群众“不满意”,并不仅仅在于“没有公开”。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为保证事业、工作的顺利推进,职务消费的设项还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公车的配备,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公务。比如公款招待,目的是促进谈判的成功、工作的开展等等。比如官员出国培训,目的是借鉴国外先进的服务和管理经验。
问题在于,这些年职务消费产生了“异化”,在履行公务中,不需要那么多或那么奢侈的消费,或者不是履行公务需要,而是利用职务之便或假借履行公务名义用于满足个人需求的假公济私的个人消费。职务消费成了一个“灰色地带”,成了腐败的温床。同时,职务消费的膨胀,一方面导致政府管理费用、企业经营成本失控,另一方面扩大了已经出现的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于是,就有了改革职务消费之说。中央有关部门也作出了一些规定,有宏观的,也有具体的。比如,职务消费的“公开:就是一条。但这种“公开”,涉及到两个“操作环节”,一是谁来公开?二是帐算在谁的头上?
先说谁来“公开”。现在当然是当事人(所在单位)自己公开。既然这样,会不会产生有的公开,有的不公开?这就是常说的“做假帐”,把某个“消费项目”以另一种名义出现,作为一种不公开的消费,这样的做法,又有什么稀奇的?二是消费算在谁的头上?一些职务活动,有“第一把手”参加,或者就是“第一把手”消费,但并不“记”在其名下。比如,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在参加两会期间的几个中午,在会场附近的高级酒店里开了豪华套房“休息”,几天间就“消费”了好几万,应当算是这位区长的“职务消费”吧,但拍马屁的区办主任并没有把这笔帐“记”在区长名下。这样,鬼才知道是区长的职务消费,类似的“操作”也不难。像这样,“职务消费公开”管多大用?
需要肯定的是,职务消费必须严格管理,出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治理。有人提出,国际上许多企事业单位的通行做法是把职务消费计入薪酬制度,给有消费需求的职位设立一定资金额度,打入工资里,无论盈余还是不足,全由支配者自己调整。我看,就这一条就要比所谓的“职务消费公开”管用。
总之,职务消费改革的思路应当是,建立规范化、制度化、货币化的职务消费新体制,其中规范化是前提,货币化是手段,制度化是保证。而不是注重在那些名义上的“公开”。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