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暗访”上下工夫

2010年09月13日 10:46   来源:大江网   王中平

  前不久,某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当地几家养猪场制售地沟油,牟取不义之财。行政执法人员闻讯而动,顺利地查获了地沟油,但这几家养猪场的老板都一口咬定,这是用来喂猪的,从未出售。明知地沟油会导致腹泻不能喂猪,明知几个老板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缺乏其销售地沟油的实证,故而,这次查处行动只得作罢。

  余以为,此次“明察”之举无功而返,实因事先没进行必要的“暗访”所致。

  行政执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然而,那些违法违规者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行动大都非常隐蔽,即使露出破绽,也会百般抵赖、死不认账,欲揪住他们的“尾巴”,掌握其违法违规的证据,仅靠“明察”往往不行,还需要循着蛛丝马迹,进行深入细致的“暗访”。

  但是,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热衷于“明察”,不喜欢“暗访”。因为,较之“明察”,“暗访”需要不显山不露水,隐藏身份,悄悄进行,不但非常辛苦,甚至还有一定的危险。可是,不做必要的“暗访”,没有确凿的证据,行政执法行动就难免无果而终。

  事实说明,在“暗访”上下工夫,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多费一些神,多吃一些苦,多做一些“暗访”,将调查做细,将情况摸准,做到铁证如山,违法分子才无法抵赖,无良之徒才会无处遁形,行政执法工作也才能收到预期的成效。

(责任编辑:侯彦方)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