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有用,还要追责干吗?

2010年09月03日 08:32   来源:广州日报   张贵峰

  金浩公司终于发布致歉信,承认曾有9批次纯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而湖南省质监局内部人士曾透露,产品问题早在年初就已发现,但该局没有向公众发布,对此,当地质检官员称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新京报》9月2日)。

  仅仅在十多天之前,金浩公司还“死不认账”——又是发表声明称“谣传……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品牌形象”,又是信誓旦旦:“‘金浩茶油’质量安全可靠”……这一封致歉信,实在是来得太迟、太晚了,既然“问题早在年初就已发现”,为何当时不及时公告并道歉?8月初,网上“金浩茶油致癌物质超标6倍”的传言已沸沸扬扬,为何不及时承认,反而以“辟谣”的方式继续刻意隐瞒真相、混淆视听、蒙骗公众?

  “维护社会稳定”或许是个漂亮的说辞,问题是,我们看到了因“瞒报”而带来的“稳定”了吗?事实恰恰相反——广大消费者被蒙在鼓里,超标致癌物“稳定”地危害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然而,如此荒唐的“瞒报维稳”,为何还一再出现呢?如紫金矿业污染事故、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等,此一“维稳”理由都曾冠冕堂皇地上演过。合理的解释或许是,对于这种打着“维稳”旗号的瞒报行为,目前我们还没有给予真正的追责、严惩,没有让“瞒报维稳”者付出真正伤筋动骨的代价。

  因此,当务之急不是满足于姗姗来迟的“致歉信”,而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查穷究瞒报、欺瞒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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