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对防暑降温掉以轻心

2010年06月25日 13:02   来源:荆楚网   雷钟哲
    日前,西安市气象台发布今年第八次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气象记录显示,自1951年以来,西安持续高温的天气过程最为严重的一次出现在2004年6月21~30日,共10天;今年从6月14日开始,高温天气过程已经持续了10天之久,在历史同期都十分罕见。(6月24日《西安晚报》)

    有道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其实夏季炎热、冬季寒冷,还算不上风云不测,而属于自然规律。你瞧,陕西省气候中心专家就说,预计今年夏天气温偏高的几率较大,特别是七八两个月还可能出现与此相似的高温天气。面对专家预报,我首先想到那些劳动者,特别是不能工作在空调环境下的体力劳动者,比如马路清洁工、交通民警、非空调车公交司机……他们的防暑降温措施,是否已经落实?记得去年7月2日下午两点,西安60岁的保洁员张现民,猝然倒在工作现场,手里紧紧攥着一把扫帚,却再也没有醒过来。(09年7月3日《华商报》)而那几天,单位发了降温费,同是保洁员的他的老伴买了个西瓜冰在水里,就等着晚上下班和他分享,可万万没有想到,丈夫永远地回不来了。——这样热死人的悲剧,绝不是仅此一例。

    我们不能总在死人之后,才向他们投去关注的目光,也不能在新的事故出现时,才唏嘘慨叹、悲天呛地。那样,悲剧就显得毫无意义。所以,高温可以致人死亡的事情,应当成为我们的警钟。尤其在防暑法规与现实劳动状况不相适合、体制外劳动者缺乏刚性保护和防暑福利的情形下,更应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配备降温设施,安排休息时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实际温度超过40℃,或者保洁员连续工作6天以上,就应当赋予他们说“不”的权力,像拒绝违章指挥那样,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辞退。不给劳动者一定的“自由选择权”,他们的安全保护,就脆弱得如同气球,要么难以落脚,要么一捅即破。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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