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广州市人大组织开展了依法治市、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活动。据了解,在区依法治市、普法的验收评分体系中,区自评分占总分的45%,市评分占40%,民意测评分占15%。(6月9日《新快报》)
如此设计,广州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任辽粤认为有道理,他说,打分以鼓励为首要原则,区自评分所占比重最高是为了让验收对象有个基准分,肯定他们的工作和付出的努力。设置民意测评分,主要是调查存在的问题并促使改进,因此从鼓励工作的角度来说,这样的打分构成是比较合理的。
扛着杆检查的大旗,结果真正能够检验工作落实效果的终端话语权权重仅占15%。这意味着,区、县工作到底如何,仅区自评分和市评分两项便可决定工作成绩这一基本面,至于民意只不过是这一打分机制中无足轻重的“添头”。不是真心真意让民意打分,而是通过制度设计保住被检查对象高分的基本面,只愿在局部细小地方体现出所谓的差别,这样的打分机制与其说太过矫情,不如说走马观花,掩人耳目,徒有形式主义。
揣摩任辽粤主任祭出的“鼓励原则”,大抵包含着这么几层意思,即区、县领导干部要少批评多鼓励,民意测评分比重如果过大恐与“鼓励原则”相悖。对民意测评分如此惊恐打压,其背后不外乎这么个人所共知的潜台词,那便是对民意测评分分值并不看好,如果分值比重过大,民众给分太低,会让人面子上很难堪。之所以局限于面子,因为看不出这种评分体系与官员实际利益有什么必然的关联。
过于珍视虚伪的面子可以说是国人的通病,但一些领导干部在这方面往往更胜一筹,对面子锱珠必较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想一想去年底以来,广州一些地方的领导人述职报告里自评分动辄90分以上,更有人毫无自谦自省意识地打下100分,近乎完美无缺。表面看,这样的打分很维护了自己的政绩,脸上有光。至于实际工作能力如何,任由公众评价,反正只要这些议论无法进入政绩评价体系,终不过是蚍蜉撼大树,被打入不入流的坊间谣传。
去年4月25日,《中国政府绩效评估报告》发布,《报告》指出,随着社会民主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政府管理的本质不是管制而是服务”,因此政府评估的导向要“以公民为中心,以公民的满意度为政府绩效这个‘终极标准’”让本应手握政绩评价“终级标准”的公民靠边站,政绩又如何能够得到公正的评价?
可以说,现阶段政绩评价体系能否最大程度彰显科学性,并由此产生强大的社会公信力,一个重要因素便是对民意的充分吸纳。倘视民意测评为禁区,要么通过评分机制设计极力回避,要么仅以无足轻重的低分值掩人耳目,如此处处替领导着想的“鼓励”,非但不可能令评价对象幡然醒悟,严格自省,积极改进,反倒可能令他们在麻木中沾沾自喜,对民意更加不屑。试问,一个不愿正视民意的领导干部,又如何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呢?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