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一家公司生产的折叠电动自行车被广东馆看中,亮相世博会。这种被称为低碳环保的电动车再次引起深圳市民热议,因为按计划深圳今年将严禁电动车上路。禁还是不禁?深圳至今仍没下文。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铭前不久已表态,禁不禁电动车关键看民意。(5月3日《南方都市报》)
面对是否“禁电”,一名网友表示不明白本要倡导的低碳生活为什么将遭禁止,其观点在网上获得不少认同。这是一个相当纠结的问题,无论对管理者来说,还是对公众而言。不过,跳出问题之外,“禁不禁电动车关键看民意”的官方姿态,在笔者看来,也未尝不是一堂民主课。
毫无疑问,“禁电”关乎包括市民阶层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那一部分人的利益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呢?从官方的姿态可以看出,权力者并没有先天认定任何一方的利益优先性问题,相反,把民意摆在了前面,这在笔者看来,既是对尊重民意或者说尊重多数这一古老决策规则经验的张扬,也显现了民意在决策中的分量。
但是,在“禁电”这一问题上,笔者以为,社会不能陷入“多数决”——多数原则的决策陷阱之中。从程序民主的角度看,多数原则是一种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作出决定的方法,即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规则。不过,在“禁电”这一问题面前,我们要面临的困境是,多数决策的强制性和利益优先倾向何以解决的事实。少数人的利益注定要为多数人牺牲吗?
常识告诉我们,多数人的名义不见得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用“多数决”的方式也不能表明公共决策的天然公平与正义,如果认识不到这点,“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可能沦为“多数人的暴政”。“多数决”原则并非总是与公共利益相一致:不少公司内,大股东以“多数决”的方式侵害中小股东的事件还少吗?而在国际社会中,通过“多数决”方式而侵害一国利益之事也不鲜见。虽然“多数”原则也有产生与公共利益相符合的情形,但这背后往往也隐藏着私人谋求利益的阴谋。因此,我们必须对“维护多数人利益”而作出的决策保持警惕。更何况,民意是个复杂多变的角色。
“北京都不敢禁,深圳更加不可能随便禁”的背后。反证了“禁电”问题的复杂性,也就是说,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维护多数人利益的问题,而是关乎众多民众福祉,甚至是生存的大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警惕民意之下的“禁电”纠结遮蔽“多数决”陷阱,就有了足够的正当性和现实性。
问题是公共决策的起点,而问题的发现有赖于社会民意的表达和整合。笔者以为,面对“禁电”问题,我们不能陷入“多数决”的公共政策制定陷阱,这就要作到民意的平等和公开交流,既要防止公民意见表达受到自己或所属群体组织偏见的误导,也要防止造成对弱势群体利益与价值的排斥或漠视。
无须否认,民意之下的“禁电”纠结是一堂民主课,但是,我们更要警惕民意之下的“禁电”纠结遮蔽“多数决”陷阱。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