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15%的民意像一道“金边”

2010年06月10日 07:25   来源:齐鲁晚报   葛亮

  对民意的尊重和敬畏,应体现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深藏在每一个掌握公权力者的心底,并且用一套可执行的制度和措施来确保民意不被轻视和忽视。

  在8日广州市人大组织开展的依法治市、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活动中出现了一件值得议论的事情,这次检查验收规定,在区“依法治市”、普法的验收评分体系里,区自评分占总分的45%,市评分占40%,民意测评分占15%(新快报6月9日报道)。

  好一个15%!既不能对检查验收起到实质性的影响,又能贴上民意的金边,这个做法真是“两边讨好”!把“鸡肋”变得美味十足。这种讨好的结果只不过是对民意的又一次轻视。

  按照广州市人大的规定,80分至89分为良好。即使民意测评的这一块是零分,相关的区仍能在自评和市评的“保护”下得到85分左右,保证他们不会被评为不合格。

  做出这种推测不是臆想,是有根据的。《羊城晚报》报道,番禺区依法治市自评99.43分,天河区依法治市自评97.725分,黄埔区依法治市自评99.125分。按照他们这种自信十足的自评,民意测验的部分真是可有可无。

  不过,广州市人大对这次活动的评价却是,这是广州首次采用的全新的评价体系。真不知道这种全新的体系新在哪里?又是如何对“新”进行定义的?难道仅是那些技术性的细节?

  按理说,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不论是间接还是直接,都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向人民负责。在这样的一种政治逻辑中,人大所组织的检查验收活动应该以人民的意见为参考标准,至少也应该是以人民的意见为主吧。

  同时,政府的权力归根结底也是来自于人民,因此政府施政的得失也应该由人民判定。可是,在广州市人大组织的这次活动中,我们看不到这些原则是怎么体现的。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这些经常见诸于各种讲话中的词汇听起来是如此美好,但在不少情况下,一到实际工作中就变了味,说得算的不是民意,而是各种各样的权力。这样的一种做法是权力本位思维的具体体现,更是对民意的轻视,真是让人心寒。

  如果政府部门屡屡言行不一,最终失去的将是老百姓的信任。古语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相信每一个掌握公权力的人,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也知道老百姓的分量,但为什么实践起来就这么难?

  可能平时已经说得够多了,有点泛滥了,以至于一些官员把民意当成了像“吃饭”、“睡觉”等稀松常见的名词,而忘记了对它的敬畏和尊重。可是,民意不是权力的装饰,更不是用来忽悠百姓的说辞。

  对民意的尊重和敬畏,应体现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深藏在每一个掌握公权力者的心底,并且用一套可执行的制度和措施来确保民意不被轻视和忽视。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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