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上信息公开度越来越高,官员对于网络也越来越恐惧。近日人民网的调查显示,70%的网民认为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宣传部门的官员和县委书记这两个群体的官员最怕网络监督。(见5月7日人民网)
在当代社会,网络的草根性代表了更广泛的民意,因此“网络恐惧”也就是对民意的关注和尊重,是一种社会进步。就笔者的看法,官员恐惧网络,其实是恐惧民意,恐惧民众的监督,恐惧一时一地之事演变成全国性的公共议题。
网络的出现,使普通民众获得了一条更为迅捷和广阔的信息渠道,也使他们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表达意见和愿望的话语权。在我国,网络民意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日益突出,尤其是不少官员因网民的监督而落马,这是官员网络恐惧症出现的时代背景。
关于网络民意,至少应从三个方面认识其价值。一是网络民意是客观存在的民意。网络事件是现实社会事件在网络空间受到关注并引发热议形成的,网民评判公共事件的标准依然是现实社会中业已存在的价值观或道德、法律标准,网络民意的诉求也是现实社会中公众普遍的呼声。
二是网络民意已成为富有建设性的第三方声音。长期以来,政府的信息发布一直都是权威的声音,并直接影响着公众的态度。然而,从“华南虎事件”到“躲猫猫”事件出现一个明显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官方结论不被接受,专家的言论遭到质疑,网民声音的理性价值得到张扬和重视。
三是网络民意在公共利益议题上最容易达成共识,形成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强大舆论声势。
更何况,网络民意表达是传统民意表达渠道不畅的补充,网络的兴起为民众尤其是边缘化的弱势群体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发表意见的不再沉默的平台,打破了权力和知识精英垄断话语权的局面,网络民意可以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因此,官员应直面公民通过网络发出的声音表达。
英国学者提姆·约旦认为网络的通讯能力克服了许多基于身份的不平等,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控制着公共决策的官僚体系。笔者以为,这是官员网络恐惧症的根本原因所在。总之,官员网络恐惧症,恐惧的不是网络,而是民意。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