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被该县河南疃镇党委原书记强奸,报案后办案民警做了详细描述被强奸过程的询问笔录。此后犯罪嫌疑人多次找她撤案,并表示自己已经拿到她报案时的笔录。之后没多久,大街小巷都贴着这份询问笔录,甚至被人发到了互联网上。(2010年5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还在审查阶段,对方就声称拿到了询问笔录。是谁将其泄露了出去,答案已经很清楚,只能是承办此案的工作人员或是有权调阅该案卷宗的有关领导。
拿到询问笔录,意在让受害人撤诉,在这里,询问笔录成了讨价还价、威逼要挟的筹码,而见此招不成,对方便抱着“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好看”的阴暗心态,将询问笔录作为杀手锏,抛散于众,别有用心地制造了又一起“桃色事件”。由于强奸案询问笔录的特殊性,少数人在猎艳心理的支配下,一睹为快,更加快了询问笔录的传播。
被人强奸,已属人生之大不幸,再遭到如此恶搞,更是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自觉丢人,精神失控,几欲自杀,内心遭受巨大折磨,可想而知。而造成这一后果的,就是那原本不该流传出去的询问笔录!
只要稍具一点常识都会知道,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强奸案询问笔录不会像政务信息那样被公开,供人随便查阅,为当事人保密,也是司法机关的应尽职责。现在,个人隐私和秘密竟然轻易地被泄露出去,人们不难猜想,在这一事件背后,一定有人动用关系,无视法律,违反程序,存在司法乱作为和肮脏的权钱交易。对此,受害者要求查清真相,严惩责任人,一点也不过分,可时近两年,却等不到一个说法,没有任何人对此事负责,这更让人感到悲哀和无语。
一份询问笔录流向社会,可能会给少数人带来活色天香的谈资,可是,却让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伤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变得百孔千疮,惨不忍睹,与此同时,付出沉重代价的还有法律的公正和司法机关的公信。
为了正本清源,期待当地有关部门别再推诿扯皮,而是以积极的态度,早日查出并严肃处理责任人,还受害者以公平,还法律以公正。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