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工友筹集医药费,26名农民工于5月9日在郑州市区端着碗乞讨。据了解,这批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长达一年半,在讨要薪水时被开发商率众暴打,其中一人伤势严重。而开发商则予以否认,并称系工人自己摔伤所致。(见5月10日《河南商报》)
这是一个足够让所有人心痛的故事。当筑楼的工具,换成地上的瓷碗;当本该挥汗工地的他们,蹲在街头无奈流泪;当一群不是乞丐的人,被迫选择乞讨,比此情此景令人伤心。这里牵涉着欠薪与讨薪的纠结。农民工维权艰难,但讨薪以至乞讨,沉重以至悲情,还是让我们心绪难平。
对于“欠薪、打人”的控诉,开发商撇得一干二净。“没拖欠农民工工资,更没打人”,“受伤农民工是自己摔伤的”,开发商如是说。真相未明,人人都有自辩的权力。只是,这番颇为不屑的陈述,有多少可信度?难道农民工会无端去街头上演“苦情戏”?抑或,他们会有以“行为艺术”敲诈资方的狡黠?有多少人愿意放弃尊严以乞索财?至少,本人不认为具备谋生技能的农民工是这样一群人。既有印象中,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从来都是勤劳的、朴实的、遇事能忍则忍的。
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开发商居然还能如此淡定其底气何来,值得深究。开发商一位负责人的话,也许是最好的注解:“这件事情我们和农民工没有劳动关系”。看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问题的核心了。从新闻传递的信息看,我们找不到任何乐观的理由。农民工代表阮成亮说,“起初是跟着郑州宏鑫建筑公司去的,说好了工资是150多万元”——“说好”显然不等于签约,口头承诺多同于空头支票,约束力有限且法律效力孱弱。更为复杂的是,这群农民工先后变更雇主,陆续跟着几家公司干过。模糊的劳动关系,为日后的欠薪提供了生存空间。
这20多名农民工乞讨维权虽然是一个个案,虽然我们可以感叹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淡薄,但处于弱势地位的他们,面对无良的用人单位,即使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就能签订吗?而众多维权获胜的案例已经证实,农民工权益的维护需要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面对沿街乞讨的农民工,当地有关部门应该行动起来,厘清劳动关系,弄清欠薪事实,给流泪、流汗的农民工一个合法、合理的交代。同时,更应从这起事件中总结经验,对农民工进行就业指导、劳动合同签订等多方面的支持。只有政府公权力的关照,只有给农民工以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乞讨维权才可能真的成为一个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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