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毅在受访时,坦言矿难频频发生的主观原因是“处罚过轻”。(5月8日 《经济参考报》)
尽管举众皆知,是“处罚过轻”姑息了矿难频发,可由安监局高官道出,还是首次。正视问题是纾解难题的前提,官员“敢于直面惨淡的真相”,是除弊路上的进步,它释放出的“要吸取教训,问责从严”的信号,慰藉人心。
每次矿难,都是生死边缘的纠结,都关乎人性的救赎和权利的保障。当鲜活的生命,因安全设施缺失、监管无力等,而化作“遇难纪录”上的冷冰数字,当矿工们的工作,总跟“惊险万分”挂着钩,悲恸就成了我们共同的情感符号。公民有“免除饥饿、恐惧的自由”,可当同胞的生命都岌岌可危,谁又能不心感沉痛?
面对矿难,光有眼泪止不住某些不法者良知的溃烂步伐。违法生产者的压榨劳力、逐利忘义,监管者的权钱媾和、睁只眼闭只眼,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包庇纵容,矿灾后信息隐秘化、问责不力等毒疮,布满在道德的肌体上,很少见到有“刮骨疗毒”的治理决心,将之彻底清理,把“尊重生命”细化到“安全生产”的每个步骤、每道程序里。
其中,“处罚过轻”的事后问责,就是种政府作为的“矿难”。重责轻惩,明显不合“权责对等”的法则,更载不起生命殒逝之重。它轻化了亵渎生命尊严的罪责,也减损了“前车之覆”的悲剧份量,对那些肇事者们的震慑力,无异于“打屁屁”,压根激不起他们的良心“梦觉”,使他们不敢越雷池、有懈怠。
“处罚过轻”,其实是“问责困境”在矿难治理问题上的一面镜子。何谓“问责困境”?用专门研究风险社会的德国社会学家贝克的话来说,叫做“有组织地不负责任”。某些政府之所以不肯“用重典治重罪”,是因为跟自身利益有牵连,基于畸形政绩观、扭曲维稳逻辑的考量,他们在发了矿灾后,能捂盖子则捂,捂不住就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敷衍舆论的声讨。肤浅化的表象问责,实质上已沦为“有组织的不负责任”。
“问责困境”的泛化,在山西王家岭矿难中就可见一斑:据媒体报道,矿难都发生1个多月了,问责至今仍在悬疑中,就连副总理张德江明确要求的“公布矿工名单”,也迟迟没露脸。很难说,矿难的屡发不止,跟灾后相关部门“低调”的问责姿态无关。相较之下,美国透明化的问责方式,要凑效得多。在美国煤矿安全健康局的网页上,人们不仅能看到各个煤矿的名称、地点、经营人等资料,还可追踪到对各煤矿的监管记录,每项都条目清晰、数据翔实。人家的“安全生产”落实在行动里,而我们的,则贯彻在“口号”中。
面对矿难,问责的奢侈等同于生命的廉价。所以期待在“高官坦言”后,能有真正在“零容忍”路途上的大迈步,消除“问责困境”的负面激励。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