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逼死雷梦佳”惨剧不再上演

2010年05月06日 13:37   来源:荆楚网   彭欣欣
    “雷梦佳生命就此结束!爸、妈,对不起,你们的恩情来世再报!辉辉,来世再做好朋友!”在被全班多数同学投票赶出学校留下三句遗言后,洛阳孟津西霞院初级中学初一学生雷梦佳投渠自尽。(见5月5日《中国青年报》)

    据了解,在学校没有人喜欢雷梦佳,大家更否认其自杀。就连她最好的朋友小慧都说:“她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她只是不小心被突然涨起的水流冲走了。”高年级男生都认为她“打起架来比男生都厉害”,还曾被以前的校长称为“惹事妖精”。据他们班的同学回忆,她成绩并不差,可是她的父母跟她也没什么交流,他们承认,自己对女儿的心里在想什么,一点也不了解。

    有时候,这种排斥是被摆在明面上的。隔壁班的一位女生因为不想上学,打算偷偷跑出去打工,当被班主任抓回来时,她描述自己逃学的理由是“雷梦佳总欺负我”。在听到消息后,雷梦佳很愤怒,那是对方编的假话,但老师却相信了。当天晚上,她就真的跑过去打了这个女生。

    第二天一早,对方的家长就找学校来了。老师在无奈之下让全班投票怎样处罚她,留在学校还是离开学校,根据投票结果,超过三分之二的同学同意让雷梦佳“离开”。

    老师表示,这是对重大事件进行民主决策。都是些孩子,能有什么大事?都是孩子不懂事,就是做错事,全班投票也不对,再不好的孩子也有自尊,差生的自尊心都是很要强的,老师让全班投票,不等于是把那孩子往死路上逼吗?

    学生自主管理的底线在哪里?一群未成年人能否决定一个未成年人的命运?当下的学校,大部分校长在忙引资批项目建大楼,老师在忙下班后的补习班,对于不听话的,有个性的,或者是内心孤苦又找不到倾诉对象的未成年人缺乏爱心和耐心,没能及时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学校作为一个教育机构是教育学生的,竟然把教育学生的权利交给一群学生?倒不如干脆把管理学校的管理直接交给学生!学校本应该负主要责任,这样用这种“残忍”的投票手段,对付一个花季少女,未必显得太无能,太肤浅了!怎么来说,雷梦佳都还只是个孩子,兴许是她心智未成熟,也许是她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又一直被否认,所以才做出一时冲动而打架的事,这难道不能理解为人之常情?别忘了,这个女孩还曾经当过班长,有过音乐梦想,还为了帮小慧捡书差点从四楼摔下去。

    她的父亲拒绝了派出所“法医鉴定”的要求,“衣服、鞋,都是完整的,没有尸体解剖的必要。”警方随后撤了案。关于这个花季女孩死亡的原因,永远不会有一个结论了。她的父母在几方协调下,获得了学校9万元的补偿。但他们坚持,还需要班主任周占强的一个道歉。

    当网络上“民主投票逼死花季少女”的新闻传得沸沸扬扬时,在这所只有几百名学生的学校里,没有人相信雷梦佳是自杀的。“只有她欺负别人,她怎么会自杀呢?”西霞院中学校长李继伟说。事实上,在谈起这件事时,每个西霞院中学的老师都会重复这样的句子。想要找到一个怀念她的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学校所推崇的自主管理是为学生的自制能力提供准备机会,使学生能够组织起来,养成他们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和提升自身发展空间。据调查,目前还没有哪一级教育部门公开推行学生自主管理制度,中小学生自主管理的底线和边界在哪里,还是一个值得探究应该努力探索的课题。

    李校长说,农村学校老师的水平的确不如城里。这个悲剧,给学校,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如何提高教育不发达地区教师素质问题,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悲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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