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庄河市长孙明辞职警示了什么?

2010年04月28日 06:55   来源:人民网   王兰
    4月24日,大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鉴于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同志对4月13日海洋等社区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孙明同志实行问责,责令其辞去中共庄河市委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大连市委、市政府作出责令孙明辞职的决定,是对民意的公开回应,警策党和政府各级官员,对不能正确对待群众合理诉求的行为,必须承担政治责任乃至“下课”的结果。我们从中还看到:

    一是问责制只有动真格的,才会产生实效。长期以来,我们的一些干部思想上有一个误区,认为只要不触犯党纪国法,平庸一些、懒惰一些,无伤大局。实际上,从一定角度看,庸官懒政对党和国家事业危害很大,不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还会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庄河市千人跪求市长遭拒,就是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的典型实例。

    庸官懒政的具体表现有:在岗不在状态,在位不谋公事,“混”字当头,尸位素餐;和尚撞钟,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效能低下;吃喝玩乐,追求安逸。群众办事,常常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些更恶劣的干部,白天不上班,晚上却忙于“上夜班”,群众有事在单位根本就找不到人。这些作风和做法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伤害,丝毫不亚于贪腐。而现实中,庸官、懒官并不乏其人。治懒治庸是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是党的作风建设问题,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大问题。事实上,有的庸官、懒官同贪官是合而为一的,不少腐败分子就是从庸、懒的路子走到贪的。因此,治懒治庸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这次对庄河市千人跪求市长遭拒事件实行了问责制,对庸官懒官动了真格,赢得了百姓的赞扬,也会对庸官懒官产生威慑作用,对改进干部作风,净化官场风气极有好处,可以让干部认识到,一个领导干部有多大的权力,就必须对其权力的行使及其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督促干部对待职责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

    二是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违。党和政府一再强调,我们的党和政府没有任何私利,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人民服务。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期间,在获悉玉树地震后,马上表示:“我需要尽快赶回国内,同我国人民在一起。”并果断压缩出访行程,反映了胡主席心系人民的情怀。可是我们有些干部,反仆为主,蔑视群众,不理会群众的合理诉求,甚至连群众的“跪求”都无动于衷,问责这样的干部,给了干部们一个信号:干部如果心里没有百姓,不重视群体性事件,没有执政为民、化解矛盾的能力,就是触碰了高压线,就要取消这个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权利,让其“下课”。

    三是各地应尽快完善健全反映民意的机制。信访工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因此,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畅通社情民意渠道,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问题,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是社会转型期化解矛盾的必然要求。庄河市千人跪求市长遭拒事件的发生,广大群众愤懑的爆发表明,庄河市的信访接待制度并不完善或者执行不力,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环境不尽如人意。就全国来看,有此问题的也不仅仅是庄河市,凡是在信访方面存在或多或少问题的地方,都应该引以为鉴,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畅通接访渠道,扩大民意的表达范围,营造更为开放的表达环境,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同时,由于某些滥作为的权力早已成为阻碍民意表达的阻力,成为欺凌百姓的公权力,所以更要严惩恶化民意表达环境的人。

    不让群众的合理诉求落空,是党和人民利益的需要,是当代各级领导干部的崇高使命。问责制应该成为悬在干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督促干部正确对待权力,保证全社会的“主仆归位”。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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