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还需银行不认利

2010年04月23日 15:16   来源:荆楚网   张国栋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表示:住房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准,即使首套房没有贷款购买,再购房仍被认定为二套房;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居民需改善条件并已将首套房售出,再购房时可视作无房户,但前提是要排除投机情况存在,以后需出具房管部门、居委会或单位的证明。(4月22日中新网)

  国务院此前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这项政策的关键是如何准确判定二套住房。该通知同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可以理解为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之一。

  这当然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良药。房价上涨原因尽管不少,但投机、炒作,转手牟利是其中的主要。“认房不认贷”无疑切中了问题的关键,只要严格甄别,认真执行,必将在很大程度上打击和制约投机行为,进而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直至回归理性。

  然而,毋庸讳言的是,房价过快上涨,投机行为猖獗,少数空手套白狼是一方面,银行无原则地对此投放房贷也是“功”不可没。假若断了银行这个“财路”的支撑,投机者的腰杆就硬不起来,投机行为也就大大地弱化了。所谓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问题在于,银行不是慈善机构,而是讲求收益和回报的。众所周知,发放贷款是银行获利的基本途径,而发放房贷更是银行获利的“大头”。这些年的实践也表明,银行与房产本就是“心连心”甚至“共命运”。房价疯涨,某种程度上,就是两者“相互帮助”、“合作共赢”的“结晶”。这回“认房不认贷”了,房贷的发放额必然减少,对银行而言,就意味着盈利也要相应地下降,银行甘于拱手相让吗?

  可见,“认房不认贷”虽好,但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银行不认“利”。否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投机者和银行还会“密切配合”,像变戏法儿一样钻政策的空子,使又一重拳打在了棉花上。这也给银监会提醒,力求政策严密是一方面,加强监管更为当紧。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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