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肉账”为什么锐减

2010年04月16日 09:21   来源:解放日报   凌河
    名不见经传的白庙乡,忽然闻达于世,是因为乡政府的“晒账本”。关于这件事,笔者写过一篇“解放论坛”,题目叫做《一惊一忧话“裸政”》。惊什么呢?原来白庙乡一“晒账本”,无意中“晒”出了乡政府的公务招待费,竟占了总支出的65%。仅今年一月,招待各路吃客,就吃掉了5425元……

    但这已成旧闻。最新的新闻是什么呢?说是上个月的“招待费”,竟只有596元!“酒肉账”锐减,其因在于“晒账本”也。白庙乡一公布“招待费”,上面的领导“不好意思”来吃了,左右的同僚也“不敢”上席了。账本一公开,事隔一月,招待费竟减去九成,困扰多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竟“无意”中被解决了,这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革命的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吃坏了胃”,公款吃喝,屡禁不绝,越反越烈。所谓“几十个红头文件管不住一张嘴”,实在是描绘了一大困窘。

    当然也曾作出“规定”,规定只能四菜一汤。然而很快就“下有对策”,四菜成了鲍鱼、海参、雪蛤和野生甲鱼,一汤则变了鱼翅。在某些地方,四菜一汤之奢靡,竟远远超过了原来的“满汉全席”。

    其实这种“对策”,并非自今日始。早在晚清,朝廷就要求百官共度时艰,也“规定”过宴席不许超过多少道菜。于是不少官员,便想出“只上一道菜”的办法来敷衍以对。我们老一辈的革命家李一氓同志,在他的《征途食事》里,就记载过这样一件事:他在陈叔通副委员长的家中,见到过一只“绝大瓷盘”,直径50厘米,圆周150厘米,就是当年清朝官员用来盛那“一道菜”的。陈叔通老先生曾做过晚清翰林,所以收藏了这种菜盘,也见证了“下有对策”的悠久与“×菜一汤”的无效。

    “规定”无效之后,还有动大刑的。就说半年之前,浙江省的岱山县,就判了公款吃喝的医院院长傅平洪11年徒刑。其中44万元是公款吃喝的“酒肉账”,全额认定为贪污罪。但这并非因吃喝而获刑的首例,早在10年前,天津市某区劳动局长原晋津,就因公款吃喝,挥霍54万元,以贪污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原晋津案判决的当时,笔者写过一篇《天下公吃者戒》,以为可以“以儆效尤”。然而“天下”的“公吃”者,“戒”了没有呢?一点也没戒,全然不把这个判例放在眼里,仍然胡吃海喝。半年前的傅平洪吃喝案,据说也并没能“振聋发聩”,不过当了笑料而已。

    现在白庙乡一“晒账本”,却歪打正着,把“酒肉账”锐减了九成,几乎有一点要煞住公款吃喝风的势头。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民主是个好东西,公开更是个好办法。到白庙乡去吃,并非把嘴一抹就可以万事了的。那里的“酒肉账”,吃了多少,谁去吃了,那是要公开,要“晒”的,要上网的。这样的酒,还有谁去喝?你看白庙乡“晒账本”的当月,不就有两个“检查组”赶紧退回了“礼品”么?同样的道理,白庙乡的酒,再也没人敢去喝了,这可不是一块“唐僧肉”,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呵——白庙乡既没有下规定“四菜一汤”的“文件”,也没有开杀戒、动大刑,只是“公开”二字,就几乎解决了“多年困扰”的难题,可见他们“无意”间,竟为我们找到了一条“出路”——“这条出路,就是民主。人人起来监督政府”,才不敢胡吃海喝。这条路子,恐怕比“红头文件”更可靠,比判几个刑案更有威慑……

    “酒肉账”的锐减,白庙乡的“无意”之效,深深启示我们的,当然不只是“管住一张嘴”的事儿。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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