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情绪激动”,后果很严重?

2010年04月09日 14:13   来源:东方网   陈强
    近日,平顶山一开发商将房管局告上法庭,要将一名房主的房子强行征收,在两级法院三次审理最终作出对房主有利的判决之后,因开发商“情绪激动”,平顶山法院竟然再次立案,要对这一案件进行第四次审理。(4月8日新华网)

    开发商一“情绪激动”,后果很严重?的确,这严重的后果就是法院很害怕,严重的后果就是司法不公正。堂堂的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本来是维护法制尊严的地方,何以为如此害怕一个小小的开发商呢?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很显然,平顶山法院如此害怕甚至是偏袒开发商,决非是对公民权利的敬畏,恐怕是有什么把柄在人家开发商手里攥着。这把柄到底是什么呢?不由让人猜测。其一,是不是平顶山法院欠着开发商的工程款,才不得不做出如此违规立案、违法审判?其二,是不是平顶山法院收受了开发商的赞助,受人钱财,为人消灾,不得不做出这执法犯法的事情来?其三,是不是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收受了开发商的贿赂,才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其四,是不是开发商的背景深厚,法院得罪不起,才太爷一般地侍候着?

    不论是以上假设的哪一条,开发商一旦“情绪激动”,法院就难免会害怕,也就会把法律的天平向开发商倾斜。

    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如今,这一个名言看来得改一改了,平顶山法院的法官不仅有开发商这样的上司,还可能有其他的主子。

    开发商一激动,法官就害怕,这与古代的“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如出一辙。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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