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近日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将把保障性住房建在深圳地段最好的香蜜湖片区。而《深圳市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预安排计划表》,则安排9亿元购置保障性住房,其中包括正在热销的均价3。5万元/平方米的豪宅“首地荣御”。(《广州日报》2010-4-4)
保障性住房作为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又是最重要的内容。它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那些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又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既然这种住房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政府在买单,如今渴望实现“蜗居”梦想,却有心无力者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政府的财力又十分有限,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其根本目的是要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要让这个目的很好地得以实现,在实施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起码必须有两个“寸土必争”的原则:一个是以有限的钱让更多的人受惠,一个是必须确保受惠者是真正符合由于经济能力的限制而导致的住房困难户。
无论是计划中位于周围3。5万~5万元/平方米豪宅的香蜜湖片区,还是位于南山区华侨城片区的深圳豪宅代表之一、均价约为3。5万元/平方米的 “首地荣御”之地,如果是纯粹的商品房开发,那自然是“在商言商”, 由商家说了算。但这是保障性住房,将它放到那样寸土寸金的地方,假如只强调人人平等的观念,富人可以在那里住,穷人凭什么就不可以在那里住?观念倒是够新潮,够“与时俱进”,问题是一旦将地点选定在那里,无论你是9亿元也好,更多的钱也好,首先能够安排的土地就被大大地挤压了,于是能够受惠的人必然也就会相应减少,这是严重违背了以有限的财力解决更多人困难的重要原则;既然位于豪宅区,那么建筑起来的就必然不会是仅能遮风挡雨的“茅屋”,应该要跟所处的位置相匹配,要跟周围的豪宅相协调,那样,规格当然不会低,成本必然高高在上,最后,它完全可能成为跟“经济适用”完全两回事的高档住房,如此一来,会不会出现一些人倒是有幸“中奖”了,但是需要支付的价钱仍然跟他们的经济实力相差巨大,最后不得不主动退出,让那块“蛋糕”最终还是落入有钱人的口里?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来分那位于豪宅附近的保障性住房这美味的“蛋糕”?有许多地方(深圳也不例外)都在分保障性住房这“蛋糕”的时候创造过许许多多花样翻新的“科学方法”,从而将本来的受益者排挤在大门之外,让那些富人反而吃到了“蛋糕”。深圳有什么真正好的方法来避免类似故事的重演?
保障性住房让穷人跟富人住到了一起,这当然是了不起的政绩,更会令穷人扬眉吐气。问题是它现实吗?它会不会变味?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