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不应只求“名声响”

2010年01月29日 07:5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姜琳

  正在进行的地方两会上,山西、上海、浙江、海南等多个省份政府纷纷表达了向高房价“宣战”的决心,办法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并提出了具体目标。北京市政府更是直截了当,表示要把一级土地出让收入一半以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在房价连年猛涨、保障房建设不尽如人意的背景下,各地政府能有如此决心,令人振奋。不过,要真正让人民满意,还要靠认真落实。

  价格一路飙升,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最明显的特征,即使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也未能影响房价猛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报告推算,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价格较上年上涨近四分之一,创十多年来新高。

  对广大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众而言,拥有一套住房或改善居住条件,越来越成为难以实现的梦想。

  建设保障性住房,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房价越高,政府保障群众“住有所居”的责任越重。

  然而,一些地方既要“名声响”,又舍不得“掏腰包”,对建设保障性住房热情不高,甚至一拖再拖。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1月至11月,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了27.54万亩,完成年度计划供应量不足一半。2009年1月至8月,虽然中央财政投资绝大部分已经到位,但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仅完成总投资额的23.6%。

  究其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政绩观存在问题,没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标准,而是更多地考虑GDP增长、财政收入增加,对保障性住房这种看似“有投入无回报”的项目“不感冒”。还有地方政府“醉翁之意不在酒”,拿了中央配套资金却不用于保障房建设。

  通过增加供应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来抑制房价,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手段。各地政府在两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就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言之凿凿更要真抓实干,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种承诺落到实处。(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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