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实事,办法哪里来?

2010年03月18日 07:1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陈振凯

  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今年拟办的58件实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对“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建议。短短几天时间,市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就收到2000多件意见和建议。

  按照惯例,每到岁末年初,各地政府会相继公布拟办的“几大民心工程”、“为民办几大实事”等“好事、实事、民心”工程。按说,北京市此次公布拟办实事“草案”不算新鲜事。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公布的58件拟办实事,大到“全市住宅供地的50%以上用于建设居民自住型、改善型等各类中小户型政策性住房”,小到“在小包装食盐中配发一把定量盐勺”,涵盖住房保障、养老医疗、交通治理、食品安全、环境治理、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条条是关系民生的实事。

  为啥没花架子工程?原来,这58件实事“全部来自于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始于去年9月1日的首轮建议征集中,市民提出5292件2万余条建议,经归纳汇总,并根据关注程度的高低排序,形成“草案”。58件实事,100%出自市民建议,没有一件是政府官员自己想当然的结果。自2005年始,北京市每年面向社会征集对拟办实事的意见建议,对市民意见的采纳率也从2006年的40%上升到现在的100%。

  汉语里,公务员有一个对应词——“公仆”,即,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公共仆人。为民做好事、实事,是政府部门应做之事,也是常说常做之事。而办啥样的事人民才能买账?什么事是好事、实事?好事、实事的标准谁说了算?恐怕就不是政府说了算了,最有发言权的应是政府的“东家”——广大市民。

  5年前,某地拟建“民心工程”防洪大堤。这件“实事”很快遭到当地农民强烈反对,一僵持就是好几年。原来,当地水域多年来水量锐减,个别年份几近干涸,并无下游筑坝防洪的必要。此外,筑坝要大量征用耕地,失地农民生存堪忧。可见,这种“民心工程”,只是政府的“自封”,决策者心中并无民众,人民也就不买账。此外,还有一些打着“民心”大旗的工程,实则是“样子工程”、“形象工程”。

  当然,也不排除政府部门极想做好事、实事,但不知该从何入手的情况,“拿着好钢找不着刀刃”。记得读大学时,记者所在的党支部每年常为一件事犯愁:支部要组织哪些活动,要做哪些好事?支部委员绞尽脑汁,无非是“组织一次春游”、“去敬老院看望老人”、“给贫困同学送温暖”,并无新意,收效甚微。媒体曾报道“一到过节,敬老院一天能来好几拨党支部”的现象。

  放之一个政府,难免同样面临“想做好事但不知到底该做什么”,或者“想做实事但不知具体什么是实事”的难题。反过来说,想知道“好事实事的标准”真的很难吗?未必。其实,走近群众,多听多问多看,或许就知道了;如今媒体异常发达,即便足不出户,通过网络、电话、报纸等,政府也能得知群众的真正需求。

  新春伊始,各地拟办的“民心工程”、在办的“送温暖”等活动,如何才能满足群众需求,让百姓真正买账?怎样避免“民心工程不得民心”?北京市的做法或许能带来一些启发。

  (作者为本报编辑)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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