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既要畅所欲言 更要言之有物

2010年03月08日 07:15   来源:广州日报   周稀银
    6日,在全国政协分组讨论中,一位委员冗长的发言占用40分钟,一半谈形势大好,一半谈吐痰吸烟。另一委员要求其控制发言时间,对方反驳:“你不能剥夺我畅所欲言的权利啊。”该委员应答:“你的畅所欲言就是剥夺别人畅所欲言的权利。”(3月7日新华网)

    本来一个下午就只有两三个小时的发言时间,却被这位委员占去了40分钟,且发言内容是“形势大好”和“吐痰吸烟”,难怪引起众怒。如此“畅所欲言”,不仅仅剥夺了其他委员的发言时间,也是在糟蹋群众的信任与重托。代表委员的分组讨论,当然提倡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但其前提应当是言之有物。如果“畅”的是随心所欲,“言”的是老话套话,不仅浪费宝贵的会议时间,更亵渎了全国两会的严肃性。

    很显然,40分钟的发言空洞无物,足见其准备之仓促,而其之所以会得到“施展”的空间,缘于“被组长点名发言”,这也就暴露出分组讨论中的一种不好风气,即有话要说的干着急,没话找话的却占着话筒不放。看来,根子还在“点名发言”,貌似安排得井井有条,实际上却有违真正畅所欲言的初衷。

    不妨对分组讨论发言“约法三章”:一是凡发言者重点在于说问题,提建议,不重复老话,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二是限定每人的发言时间,提前提醒;三是不再搞点名发言,可以按照座位顺序,也可根据姓氏笔画,依次发言,力争让所有人都有发言机会。

    另外,为了减少此类空洞无物的“畅所欲言”,还可以采取将所有发言传上网,供网民评点。这样,谁是充分准备之后的发言,谁是在没话找话,两会场外的人一目了然,这也会反过来督促代表委员在畅所欲言时畅公众之所想、言公众之所愿。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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