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有望启动“制订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的调研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近日表示,到2020年,具体办法应该会出来。他认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高考制度、户籍制度,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方上大学的机会差异比较大,要考虑进入高校机会比较高的省市的态度。(3月2日《新京报》)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能在工作、学习地参加高考,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有的孩子甚至在求学地与户籍地都无法参加高考。对此,不少人把矛头指向刻板的户籍制度。在户口藩篱尚未拆除的当下,教育部有望调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地高考的问题,传递出积极信号。如果外来工子女高考问题得以解决,不仅可以化解外来工子女高考无门的尴尬,也可以方便考生学习与生活,如此人性化的工作思路值得期待。
但是笔者注意到,这项工作只是“有望”启动,并未真正启动。相对于公众的满腔期待来说,教育部门10年以后才有可能正式出台具体的办法,这难免又让人不无遗憾。当然,教育部门也有难处。用郑富芝司长的话说:“不是靠教育部一家单位所能够解决的,还要考虑进入高校机会比较高的省市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如此考虑部分省市的态度,难道就让外来工子女一代一代这样等下去,伴随“有望”启动的调研活动慢慢变老吗?
当然,笔者能够理解教育部的苦衷。由于户口地域差异与户口附加值没有根本改变,在招生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外地户籍考生在当地报考、录取,就意味着当地考生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这对当地考生相对不公。 这实际上牵扯出教育公平、招生公平的老话题。虽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应该有相对的公平。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外地考生在当地参加高考录取,对当地考生不公平。但是换个角度看,如果招生体制公平,孩子到哪里参加高考,哪里录取都一样了,谁会刻意办理高考移民,哪个地方又会拒绝外地考生参加高考录取呢?
由于多种原因,各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生源数量与高等教育资源不对称的情况客观存在。这本需要教育部做好宏观调控,公平分配资源,但事实上,现在高等教育资源分配并不能体现公平。由于招生体制“画地为牢”,许多全国重点大学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高居不下,俨然形成了教育割据的局面。
不少有识之士为此进言献策,建议改革高考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前几年中国政法大学先行一步,建立了按各省市的人口比例确定招生指标的制度。受到社会好评。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改革热情并未撼动招生地域差异的坚冰,目前没有第二所名校跟进。教育部顾及部分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省市的态度,一直不愿意触及高考公平、录取公平的教育公平内核。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人们参与改革发展成果分配的热情高涨,而公平的受教育权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高考招生制度越来越成了教育公平的绊脚石。它继续“合理存在”已经不合时宜,如果迟迟不启动高考招生体制改革,以分省市自主命题的形式回避高考成绩的可比性,不仅辜负了外来工子女的热切期待,也回避了亿万民众对教育公平的合理利益诉求,显然难以让人满意。
改革招生体制,还公民高考公平,录取公平的权利,不能再继续推迟下去了。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