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弑师案是剖析教育弊端的一个标本

2010年02月24日 07:14   来源:红网   高路漫
    法大弑师案的主犯付成励被判处死缓后,于日前被送交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不久后,他将被遣送至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的监狱服刑。(《新京报》2月23日)

    曾备受关注的法大弑师案终于尘埃落定了,然而这一页并没有就此被翻过去,因为它带给了人们太多伤痛的记忆,当事人的家庭和朋友们心中的阴霾并不会随着判决的结束而完全消散,当新闻潮退去,还有多少人关注他们呢?联想到庭审时付成励曾“认罪但不认错”的表现和他那“一如既往的平静”,这一切都让我们难以释怀。

    一个原本有为的青年,为何选择了这样一条道路?按付成励自己的话说一是为了报复,二是为了“杀一儆百”,报复本应该为人师表的老师抢走了自己的女朋友。他给朋友的印象是直率而单纯的,今天的我们已不知他黑白分明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隐痛和挣扎。

    单单强调大学生应补生命教育课的说法无法触及问题的本质。学生相对与学校和老师而言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合理的诉求和权利往往得不到保障,事后付成励说“以前有学生向学校告发过类似的事情,但学校不管,没有用。”而他和女友又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更无法诉求于法律,面对夺“友”之恨,他找不到任何一个合理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一切构成了法大弑师案发生的背景。一个司法名校的学生,用非法律的手段“解决”了人生中遇到的问题。这一切既是法治之悲,也是社会之悲。

    回忆起曾在网上看过一篇关于“美国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的文章:《有一种爱我们还很陌生》,令人感慨。这篇文章提到,弗吉尼亚理工凶案发生后,人们对自杀死亡的行凶者也表示了哀悼、宽容和爱。而这种对异端和弱者的宽容,在我们这样一个高速发展、恃强凌弱的物质社会里,却太容易被人所忽视。在美国对凶手及其家人的宽容,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精神。

    一个文明的社会,是一个共同以爱来承担罪恶与不幸的社会,是一个化解仇恨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爱恨情仇轮回不已的社会,令人们不仅世世代代饱尝了世态之炎凉和仇恨的苦果,也混混噩噩地参与了这种炎凉与仇恨的铸造。

    我们非常缺乏对事物本质的理解,总是避重就轻地把问题全部推到弱者身上。在单方面要求大学生应该有独立精神,自由思想和博爱情怀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在我们的学校里和社会上,有没有道德的土壤来培养这些精神呢?教育的虚伪和不平等,哪个接受过它的人没有感觉过?一些涉世不深的孩子从小就要被老师“培养”的班干部忽悠来忽悠去,身心发展怎能健全。贴满大学校园的“四六级作弊”纸条,为什么没有人管呢?有些高中老师根本就不在乎是否真的培养了孩子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正确的价值观,而是完全以一个分数来作为应付工作、取悦领导和换取奖金的筹码。

    鲁迅先生曾说过“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近年来的教育发展,值得每一个人反思,不仅仅只是老师。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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