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今年的年度工作要点中表示,要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目标的实现,更提出除了“要钱花”,还要在“花好钱”上进行探索。
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一直是国人的宿愿。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2000年末,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4%。2006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规定“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然而,目标迟迟未能实现,历史最高比重也只达到3.48%,甚至某些省份预算内教育拨款仍未达到《教育法》规定。尽管4%已是十多年前的目标,但要实现依然举步维艰。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目标的最后一年,应该是不得不奋力一搏的一年了吧。
国家教育投入不足是国人心中隐隐的痛,不论是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公共教育投入都处于低水平,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应当说,为了摆脱教育投资是“剩余财政”的宿命,近几年各级财政确实作出了一定的努力,比如让代课老师有条件地转正,提高老师工资待遇水平,这些无疑都必须以财政投入扎扎实实提高为支撑。2008年,我省拿出20个亿,要求2010年前解决5万多名代课教师的问题,“补齐”历史欠账;2009年再次强调,要促成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用7亿元补贴欠发达地区“拉齐”现实差距。
高强度的教育投入水平是教育发展的持续动力。然而,正如一些官员表态的那样:“(国家教育投入)不仅取决于财力问题,更取决于地方的努力程度。”在我国现实中,“要钱花”与“花好钱”的难题共存。要么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不配套,地方对于教育投资的考虑往往次而又次,即便在预算内的教育拨款就已经明显不符合规定;要么实际拨付的财政资金根本不能充分运用在教育领域,教育拨款被挪用、截流,养肥了一部分人,而真正应该受益的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则一无所获,游离于受惠圈之外,或者资金都用于大兴土木之上,疯狂地进行校园扩建,大量教学资金被侵占,必然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想要“花好钱”,资金都能各归各位,落到实处,除了加大财政对教育支持力度,必须加强资金监管,使有限的资金真正被用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而不是被侵占或浪费。同时,还应考虑出台相应的考核程序,对资金投入与产生的效益进行评估,作为下次资金分配的依据。钱丢到水里都能“哐当”一声响,总不至于砸到教育领域就悄无声息吧。
必须看到,即便达到了4%的目标,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而言,也只是勉强够格,我们还没有达到沾沾自喜的程度。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