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朱中洲的死描述为“自主性坠亡”,想要遮蔽的恰恰是基层领导干部对农民疾苦的麻木,对群众悲喜冷暖的无视。在这一悲剧中,没有人为朱中洲的非正常死亡承担责任,这才是最让公众感到寒心的。
8月22日,河南省扶沟县练寺镇大蒲村63岁老汉朱中洲因不满当地政府的强征强拆,在镇政府跳楼身亡。近日,当地有关部门透露,经公安机关勘查和法医鉴定,现场没有搏斗痕迹,该村民系“自主性坠亡”。因为事情发生在镇政府大院内,因此政府决定给予朱中洲家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老人目前已经被安葬。
不知是司法学方面的术语,还是扶沟县有关部门的首创,“自主性坠亡”这一结论给公众带来了很强烈的印象。仅从修辞的角度看,“自主性坠亡”说法的确堪称巧妙。首先,它排除了他杀嫌疑,为镇政府一干人等免除了麻烦;但同时,它又没有直接点明老汉是自杀,意在减弱旁观者的情绪反弹。在这种纯粹技术性的、不夹带情感因素的“零度叙述”中,朱中洲老人的非正常死亡,也就被赋予了某种“正常”的意味。
朱中洲在练寺镇政府大院内坠亡,其家人第二天才接到通知并前往医院看望。在这一天时间里,围绕朱中洲老人所发生的那些事情,似乎已经被永远抹去了。没有目击者,没有完整的勘查证据披露,没有来自外部的公正调查,朱中洲就被戴上了“自主性坠亡”的帽子。没有人知道朱中洲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无助与绝望,他又是在怎样一种“自主性”的推动之下跳楼的。
但是,人们都知道,朱中洲老人前往镇政府大院,本意并非要寻死、而是去寻求公道的。在当地政府强力推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朱中洲家的蔬菜大棚也在被拆之列。他本以为自家的大棚投入很高,能够得到更合理的补偿,但没想到根本就不是想象的那样。他去镇政府找有关领导要说法,结果却死在了政府大院里。要想知道朱中洲坠楼到底是不是“自主性”的,就必须了解,他究竟有没有找到某位领导,他们之间又有过怎样的交流和龃龉,以及朱中洲在坠楼之前是否表达过寻短见的意思,有没有人为他做过必要的开导等。但在当地政府的情况介绍中,这一切必要的信息都尽付阙如。于是就留给世人一个疑问:一个本来有着强烈利益诉求的人,怎么忽然就走到了绝望的境地?而推动着朱中洲从满心要说法到“自主性”跳楼的那些领导,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河南扶沟等地推行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据说目的是要让农村居民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幸福生活”。但从朱中洲的遭遇和相关报道中,却很难看到当地政府所许诺的“幸福生活”从何而来。房屋被拆却没有补偿,庄稼快要丰收却被政府的推土机毁掉,土地被强租、农民失去了生活来源。即便这些村民最终被安置到楼房里居住,他们的未来也会笼罩在因失去土地而生计无着的恐惧中。这种完全忽略农民意愿而推行的新农村建设,实际上无异于变相的土地掠夺,它受到农民的抵制是毫无意外的。但令人痛心的是,朱中洲的死、村民的下跪,都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和严肃反思。
扶沟县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没有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规定,又没有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是一种典型的“赶农民上楼”做法。无论朱中洲是怎么死的,都是对冷漠发展观念的无声抗议。把朱中洲的死描述为“自主性坠亡”,想要遮蔽的恰恰是基层领导干部对农民疾苦的麻木,对群众悲喜冷暖的无视。在这一悲剧中,没有人为朱中洲的非正常死亡承担责任,这才是最让公众感到寒心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