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周五在回复网民留言时称,房产税扩容方案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国税总局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但其作用是有限的。(9月3日《新京报》)
开征房产税事关重大,一旦全面开征,不仅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全面深刻的影响,而且会影响到每一个生活在中国的人们。这与你是否拥有住房无关——你可能没有属于自己产权的住房,但不能不去租房,房东们会把所有可以转嫁的费用都转嫁到房客的身上。
围绕是否开征房产税的讨论和争议已经由来已久。讨论和争议的焦点主要是,主张者认为可以调控房价、反对者认为这没有法理基础。
反对者反对的理由,更有法理依据——“无财产权不纳财产税”。其实质源于所购买的住房仅有40-70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永久产权,换句话说,土地使用权期限到后又该怎么办、是否还要继续购买下一个期限的使用权。而这又涉及到中国的土地基本制度——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如果将使用权换成永久产权,就必须改变这种土地基本制度。
主张征房产税者也并非没有法理基础,富裕者、多占用社会资源者多交税,同样具有现代法理基础。
笔者坚决主张开征房产税。中国经济的增长模式、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都与中国的税制结构体系有关。因此,中国税制结构的调整、改革和完善,应该也必须先于前者进行。没有后者的率先进行前者就难以展开。前者不能展开中国经济必陷入衰退。
改革和完善中国的税制结构体系,必须最大幅度地减少间接税合理增加直接税。目前,我国大约70%的税源来自间接税,只有不到30%来自直接税。间接税中增值税、营业税有累退性,税负缺少公平性也即穷者负担比富者高,这样就阻碍穷人的消费需求。
中国的城市化更多是土地的城市化,而人口的城市化严重滞后。若不加快调整政策改变这种现状,最终会以危机爆发来加以市场的惩罚和强行调整。
天量空置房和开发商大量库存房是虚高房价一个关键性因素。从经济上看,这占用了大量经济资源,成为社会经济和资源的一种巨大的浪费。不论空置房还是闲置或囤积土地,从供求关系说讲,这是人为减少供应破坏供求平衡关系,无疑是推高房价和地价的黑手。从经济学原理和意义上看,空置房还是闲置土地不仅是巨大的浪费和无效资源占用,更大的危害在于不断吹大房地产泡沫。
不论从法理上讲、还是从经济和风险上看,这些空置房和闲置和囤积土地都应该征税而且是重税。
根据国际惯例,全世界各国房产税,都在持有环节征收,而且还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之一。但中国的持有环节征税应以“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负、增加保有环节税负”为目标。还应依据“量能负担原则”,也即二八原则:80%的税收来自20%的纳税主体。
此轮征收房产税的基本原则,官方和民众几乎都达成了一个共识,即二套以上的住房征税。笔者建议是:二套房低税率、三套以上的住房采取累进税方式;对空置房实行惩罚性税率。(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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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