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轨交警方发布乞讨排行榜,对常在地铁中的乞讨者进行排名,22岁的何某以309次居首,他来自辽宁,文盲、残疾;88岁的陈老太以302次暂列第二。轨交徐家汇站派出所还推出微信举报地铁行乞的试点。(8月19日《广州日报》)
“排行榜”流行一时,它是名利场里的身份、地位识别图,也是“利益角逐”在商业化社会的印记。可这份“乞讨排行榜”,却颠覆了不少人的认知:原来,排行榜未必关乎荣誉,还可能跟“乞讨者”沾上边儿。
乞讨排行榜,是依据地铁行乞次数对乞讨者的排序。上榜者多是些“乞讨专业户”,是执法查处时的“老面孔”。按照警方的说法,发布该榜的初衷,在于避免地铁行乞对车厢秩序的扰乱。它与某些地方的禁乞限乞遵从一样的逻辑:地铁行乞,有碍观瞻,扰了秩序。索捐强讨之举,不受公众待见。更何况,在乞讨人群中,不乏骗取同情心的假乞丐,以至于拿孩子做道具。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专门对强讨、胁迫、诱骗、利用他人等乞讨行为的处理规定。
但就像“限乞”遭遇的窘境一样,“乞讨排行榜”也必然会面临可预期的质疑——城市治理,果真就该以洁癖化眼光去审视,而无包容乞讨者的气度?“乞讨为生”式的卑微生存,终究是源于贫穷和保障真空,而非被“乞讨致富”的神话蛊惑,抑或懒惰所致。
这种人性化的视角,并非“一种他者的道德高标”,而是普适性的人文关怀。打击强讨、诱骗诚可贵,保障生存权利价更高。不可否认,有乞丐日进百元、贪图不劳而获,可它毕竟是被过度渲染的“迷魂汤”。若我们据此“臆想先行”,见了衣衫褴褛的乞丐,便将其默认为收入不菲的骗财者,难免误伤,同情心也会“冻结”。事实上,对绝大多数乞讨者而言,拥有体面的生活,终归是一种奢望。在白眼与歧视下喘息,多因他们走投无路。
“乞讨排行榜”,以充溢着工具理性的“点名曝光”方式,将行乞者置于一张含负面意味的榜单上。那些上榜的,似乎被烙上“惯犯”印记。这种曝光,或许意在激励人们的排斥心理,消减行乞者的生活空间。但它在示众之中,也给予行乞者深沉的羞辱,让他们在道德广场忍受板砖和唾弃。
保障乏力,已然是对行乞者们存在感的遗弃;而驱逐、点名示众,又是掏空其尊严的另一种遗弃。在政策性的偏离与漠视之下,行乞者注定是无根的飘萍,在黯淡的生活沼泽里举步难行,失去尊严的重量。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