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说“你是我养的” 权力到底由谁赐予?

2012年08月15日 06:47   来源:红网   知风

  有记者就保障房建设问题采访某市某委宣教中心,一位杨姓女处长接电话时态度很不友好,记者表示了不满,杨处长这样教育记者:“你不要搞错,你来采访,我解答,你才能拿到稿费。我代表某委拒绝回答……”(8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杨处长的这番言辞中,充满着公务人员强烈的优势感和恩赐意识。而一个现代国家的基本常识是,公务员是纳税人供养的。但人们是否可以用“你是我养的”回敬权力的骄狂?口头上应该是理直气壮的,而实际上,当制度不能够驯服权力时,公务人员作为权力的执行者,是不可能产生“被供养”的谦卑感的。这里所说的“制度”,不仅包括上层权力对基层权力的所谓“监督”,即对公务员“勤政廉政”的强求,还包括权力“为人民服务”属性的回归。

  从官场腐败中的“买官卖官”来看,“权力是权力授予的”是昭然若揭的。如果纳税人还觉得对公务员说“你是我养的”很有底气,那么,您究竟是养了得官者还是授官者?要让当官者认识到“你是我养的”,您至少应该对他(她)的仕途有所决定权吧。即使公务员意识到其俸禄来自纳税人,但决定享受这笔俸禄的权力不在您手里,凭什么要在您面前产生“被供养”的谦卑感?更或许某些权力本来就是他自己花钱买来的呢。

  仅仅让公务员明确“你是我养的”远远不够。就如家里请保姆,如果没有选择权,又对其没有具体的监督或辞退的权利,那么,这样的保姆还能有什么主仆意识?其完全可以说出“我不给你们做饭,你们就会饿死”的大话。对这样的“保姆”,也只有等其卷了您家的金银细软败露时,才勉强惊动了“家政”。但对于公务员这样的“公仆”,即使犯了罪错,至于如何处罚或是换一家再继续,权力也不在您这个“主人”手里。在如此的主仆关系之下,哪怕谁养活谁的问题再清楚,也只能无可奈何。否则,北大教授孔庆东怎么敢再爆粗口:“你纳税人就有权指挥政府吗?你少拿纳税人来说事,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说,我是纳税人我干啥干啥的,告诉你,滚你妈的蛋!”如此,还有啥好说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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