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港口镇原副镇长林锡华在任期间,通过虚设未实际经营的水产养殖场、制作虚假申请材料等手段,骗取中山市财政部门以及国家“支农”专项资金近百万元。日前,中山市第一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8月8日《广州日报》)
权力原本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遗憾的是,上述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俨然将手中的权力异化成了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通过权力变现,将公共利益堂而皇之地变成自家小金库,发起了不义之财。
权力通吃、权力自肥,是某些权力拥有者的通用“法则”和惯用伎俩。中山港口镇原副镇长林锡华挖空心思骗取“支农”资金近百万元的揩油行为,再次暴露了权力变现的“魔影”依旧“阴魂不散”,也印证了权力自肥者不会放过任何到嘴的“肥肉”。从媒体披露犯罪嫌疑人林锡华的种种谋利行为来看,犯罪嫌疑人的谋利手法“骗财政金经营鱼塘”、“共同侵占土地牟利”、“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让人艳羡,社会上部分人价值观扭曲,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假公济私,心狠手黑,一旦拥有了权力,就想方设法地将权力变现,以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成了腐败分子,成了大蠹、“硕鼠”。加之当前逐利逻辑排挤法治逻辑居于上风,变相增加了他们逐利的勇气。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如上述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虽然在监督机制缺位的情况下,猖獗了一时,但终究皈依于伏法的结局。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权力的变现冲动下,要防止权力被滥用,就要对权力进行严格的约束。我们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林锡华在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可见其对法律还是有敬畏之心。但他的贪腐行为能够屡屡得逞本身也说明目前的法律敬畏,无法对他的违法冲动构成实质性影响。如何让法律被社会信仰,让法律的预防功能发挥,仍然是一个严峻的课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