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1日,2012年全球比基尼小姐中国总决赛刚刚落下帷幕。12日,就有多名选手称该项赛事有黑幕,并称冠军赵美娟没有参加彩排和分赛区比赛就出现在总决赛,且夺得冠军。面对选手质疑,组委会回应称这是落选选手由于嫉妒心理所发出的言论。(8月13日《新华网》)
从重庆选美三甲被指“雷人”,到山东小姐被批“人妖”,再到如今的全球比基尼小姐冠军“空降”,一段时间以来,关于选美比赛的质疑声和抨击声一直不绝于耳,一场场美丽盛事更是频曝丑闻,令美丽光环渐失光芒。
也许是因为美丽的定义和标准太过空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造成了结果上的莫衷一是。然而,这些挑战了大众审美眼光、极具“个性”的选美佳丽们还是令我们颇感“意外”,也让我们真的“伤不起”。不得不说,不是评委们的“口味太重”,就是我们的眼光“太不入流”。
选美,曾经令无数少女趋之若鹜,多少艳压群芳的选美小姐更是因此一举得名,飞上枝头,艳羡旁人。然而,随着选美比赛的商业化,令掺杂了利益的比赛渐渐变质,也失去了最初的本真。近年来,各种名目的选美比赛栉次鳞比、鱼龙混杂,各种民间的选美比赛更是一度成为举方办的渔利工具。在利益的驱使下,比赛结果受赞助商的操纵和主导,从而影响了比赛结果的公平和公正,也令选美结果一再遭受质疑和吐槽,令选美比赛丧失了公信力。失去了公平和口碑的败笔之作,黯淡了美丽光环。
选美比赛承负着弘扬真善美的职责,不仅要风正,保证赛程赛制的公平公正;而且要气顺,结果更要令参赛选手和民众心服口服,这样才能还原选美比赛的本真,传递出一种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呼吁相关部门在选举比赛的审核和批准上要严格把关,严格控制选美比赛的数量,严格定义选美比赛的标准,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真正选拔出一批德色双馨的佳丽们,不要让这场美丽盛事沦为一场娱乐大众的“集体秀”,否则选美的目的和意义何在?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何在?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