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选择稳妥、风险最小的改革路径,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进行个税改革试点,且试且行。
“我国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这是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的最新观点。刘尚希说,虽然按家庭来征收累进个税似乎简单合理,但是从13亿人口这个整体来观察,需要权衡的问题将会使税制变得相当复杂。
税收关乎每一位国民切身利益,每一次抛出涉税话题,总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个税如此,按家庭计征个税更是如此。可惜,历史似乎总在重复,民间与官方人士在这个问题上基本处于“鸡同鸭讲”的状态,理解不同,各自表述。
同等的个人收入,不同的家庭支出,不同的经济负担,按家庭计征个税比现行“一刀切”的个税,其公平性、合理性、人性化不言而喻。毕竟,同样收入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与丁克家庭之间刚性支出不可同日而语。对按家庭计征个税的义理,哪怕是对此举最坚定的反对派,也不敢轻易出言否定。他们把更多的原因归咎于技术细节,比如网络未备、成本太高、税收流失,乃至“国情论”等,总之是“条件不成熟”,暂不可行。
确实,假若万事俱备:在全国范围内每一位纳税人都有永久税号,个人报酬完全货币化,不存在实物分配和实物福利,所有人都没有灰色收入,税务与银行、海关等建立起完善的联网,国人的纳税意识空前高涨等,再加上税务部门愿意推行更合理的征税办法,公共财政愿意适当减少个税收入的两股“东风”,按家庭计征个税便可“轻舟过万重山”。问题是,我们要坐等桃园里的桃子全部熟透之后再吃,还是熟多少吃多少,甚至适度运用催熟技术,将桃子催熟?
没有“第一步”,何来“进一步”?前怕狼后怕虎,患得患失,非等到所有条件都成熟才开始考虑,那么个税改革永远只能逡巡于起征点微调多少的门槛前,而未能前探一步。罗马不是一夜建成的,没有过百年的试错、纠错,发达国家的个税征收制度也不可能日趋定型、成熟,成为别国的治理范式。可见,比技术更难克服的是某些人的意愿。安于现状,耽于惰性,改革的意愿不足、动力缺乏,“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便无从谈起。
马上实施确有难度,但事在人为。未能全面铺开,不妨选择稳妥、风险最小的改革路径,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进行个税改革试点,且试且行。经过多年的税务信息建设,许多大城市的个税信息已经覆盖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已经具备了综合税制改革的条件。如同当年批准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一样,综合税制改革可以考虑在经济较发达、基础信息汇集比较齐全的地方先行先试,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实现更大范围的覆盖。或者,采取相对简单易行的折中修正方案,基础个税加家庭参数——将纳税者家庭负担折算成纳税系数,对“一刀切”的个税进行因人而异的适度修正。
公众原谅改革出错,但不允许不改革。以家庭为主要征收单位的个税综合改革是大方向、大趋势已无争议,既然如此,就要搁置争议,及早试推,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完善,由点到面,全面开花。今时今日,再以种种借口搪塞、推迟个税改革的做法,是不合时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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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计征个税真的不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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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利益思维阻碍按家庭计征个税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