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房价反弹需建立长效机制

2012年07月09日 08:45   来源:中国网   杨维兵

  7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江苏省常州市调研时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调控任务还很艰巨。他强调,对有地方出台或变相放松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要有针对性地及时制止纠正。(7月8日《新京报》)

  关于房价调控,很多人并不陌生。前几年,全国大部分地方的房价都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不停的往上乱串。虽然国家出台了很多调控房价的政策,但一些地方的房价仍走入了“越调控,越高涨”的怪圈。去年2月,国务院发布史上最严厉的“国八条”措施后,一些地方“高烧不退”的房价才慢慢降温。近期,我国很多地方的楼市又呈回暖迹象,一二线城市尤为明显。深圳出现久违的千人排队购房场面,北京6月二手房成交创限购以来新高,武汉6月商品房销量创20个月以来最高……在此情况下,温家宝总理赴江苏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并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此举深得民心。正如温总理指出的那样,要确保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

  前几年,一些地方的房地调控之所以走入“越调控,越高涨”的怪圈,就是因为地方政府在贯彻执行政策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点,近期一些地方政府出台或变相放松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就可以再一次得到佐证。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国税和地税分灶吃饭的税收体制,而很多地方政府的税收都要紧紧依靠土地,它们需要通过拍卖土地、引进房产公司来支撑地方财政;地方政府领导人需要通过各种经济数据来获得升迁的资本。因此,要确保房价调控已取得的成效不反弹,促进全国房地产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必须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比如:改革与土地、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体制;改革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方式;将各级地方政府拍卖土地的钱直接收归中央,中央再根据地方政府修建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的实际情况下拨款项,地方政府没有权力直接处理土地拍卖金。

  地方经济要发展,地方领导要升迁,财政收入和经济数据是命脉,作为能给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领导带来巨大利益的房地产,地方政府是非常宠爱的。因此,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视国家政策如“耳边风”也在情理之中。但长期下去,只会破坏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与国计民生方略,让好不容易取得的房地产调控成效功亏一篑。

  当然,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除了改革与地方财政收入有关的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外,还必须加强保障房建设、合理引导投资等配套政策建设。因为现在经济发达了,改革开放“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有很多闲钱需要寻求出处,而投资房产、商铺等不动产是他们自认为最踏实、最有效的渠道。因此,要多开辟一些投资途径,让老百姓的闲钱有一个既合适,又踏实的去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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