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65岁退休是误读还是试探

2012年07月09日 07:18   来源:红网   宁新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一席退休年龄应延至65岁的发言,引发舆论讨伐。然而实际上,人社部对延迟退休的研究虽然由来已久,但从未具体到某一年龄。目前,人社部关于延迟退休的研究重点,主要置于阶梯式退休方面,“65岁退休只是媒体的误读和炒作。”(7月8日《扬子晚报》)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何平亲口所讲出来的话,怎么变成了媒体的误读与炒作?莫非人社部竟然成了媒体部门的牵线木偶?而人社部的级别之高,又岂是小民百姓酒后所言,能任意理解的?按照人社部的意思,估计不是怪媒体的误解与炒作,而是责怪媒体没有配合人社部唱响延长退休之必要的主旋律吧。而这种类似的讲话,依稀与某些权力部门指责媒体加剧了食品安全危机一样,其逻辑之混乱令人错愕不已,也反映了部分职能部门已丧失了基本的人伦常识。

  人社部对阶梯式退休进行了解释,指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工作性质和个人对工作的意愿不同,设定不同的退休年龄标准。这种退休方式的优势在于,在统筹使用当期社会养老保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更加尊重不同行业劳动者的行业差异,更具人性化。而笔者对这个解释更为不解的是,所谓弹性和更人性,是否意味着民众可以期待更早退休,如果不能何以称更人性化?好逸恶劳是正常的人性,这一点没人可以指责的。但如果设定不同的退休年龄,这种制度设计能否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公民呢?是否应交付全民深入讨论呢?显然,这事关13亿人的利益问题,似乎不宜由少数几个说了话却反指责媒体误读与炒作的专家与官员来决定。

  事实上,原有的制度设计,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在政策制定时,全国人口平均寿命50岁,岂知现在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已经超过70岁,所以,人社部匆匆推出65岁退休说。殊不知,据联合国研究,中国的人均匀寿命增长还是慢的,等到过几年人均寿命进一步提高时,不知人社部又将如何弹唱退休这部戏。

  当然,也有论者指出,人社部前番推出65退休说,系在进行试探民众反映,要进一步看看公民的忍耐的弹性限度在哪里,并继续维护现有的利益格局。但愿此种说法是真的误读了。

  社保基金的缺口,其实最重要的首先弄清缺口产生的原因,属于哪个部门出现的漏洞,应该在哪个地方堵起来,不能由全体国人为之付出代价。比如公务员退休问题,如果不让公务员交纳社保金而继续享受高出别人许多的退休工资,则无疑进一步掠夺了其他纳税人与参保人,不活活气死这些本能安然退休的民众才怪。

  同时,这些年关于社保金有着层出不穷的贪污官员,能否在制度上完善监管并将其增值,显然需要各有关部门的智力与思虑,也需要将制度的设计与使用情况向广大参保人详细公开,如此才是最有说服力,不至于几十年来呆在利益圈子中,直到把社保金账户吃出了巨大窟窿,才想起人力资源的窘困,漏洞无法掩盖了,方欲拉全民来补漏,此时不招致民怨沸腾那才是怪事。

  既得利益固化为体制性坚冰,要打破也并非不可能,这一点让人看到了希望的是深圳,此番已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人保部也应向特区看齐,多在既定利益格局上打破缺口,而不能以其他公民生命的弹性长度来左支右绌地弥补制度的漏洞,并说一些推卸责任的讲话,徒增笑耶。

 

 

相关评论:

 

充分认识延迟退休年龄的复杂性

 

兼顾民意 不妨推组合拳“延缓退休”

 

鼓励延迟退休,关键是保障收入

(责任编辑:李志强)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