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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重在不损耗整体福利

2012年06月11日 09:4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吴睿鸫

  自5月上旬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就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先后召开听证会,各地听证会结束后,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参加人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民意、修改和完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就听证参加人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做出了回应。对于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在能源供应紧张的当下,居民用电实施阶梯式改革,不仅是节能降耗的需要,而且也切合我国能源改革的方向。特别是随着目前CPI走低,物价已进入下行空间,更是给阶梯电价变革带来难得的契机。

  实际上,阶梯电价,是颇具思量的“技术活”。尽管大多数公众以及专家学者,对阶梯价格改革持赞同态度,但坦率地讲,先前有些地方的电价调整中,存在让公众多掏钱的怪象。怎样避免“听证会”变“听涨会”,正是民众对阶梯电价改革的期许所在。

  阶梯电价的内核,在于用户之间合进分配电价负担,而不能只顾给电力企业创收;在于节能减排,而不能让社会整体福利受损。可是,令人忧虑和担心的是,尽管各地电力部门纷纷表示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但对于电力企业在今后增收用途上,国家发改委只列出了三个粗线条,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三是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实施这种用途方案,固然“看起来很美”,但是公众对减负能否落实,还会心存忧虑。要让公众安心,应有细化具体的政策说明。

  就眼下而言,围绕着阶梯电价改革将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就国家来讲,实施阶梯电价改革既能缓解能源紧张,又能促进节能减排,必然会力挺这项变革;作为电力企业,无疑是此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对这项改革当然会持赞同态度。而作为普通老百姓,则会期待它的杠杆平衡作用,反哺民生,促进公平。

  以切实保障民众利益为着眼点,不让社会整体福利受损,是评判社会改革的重要标尺,电价改革亦然。目前的问题是,要想让社会整体福利在阶梯电价改革中不受损害,关健是要重新调整现有利益分配格局,运用公共管理智慧防止电价改革被扭曲。

  具体一点讲,一方面,要架构补贴机制,保持整体电价不变。在电价整体水平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在高档上提高价格,在低档上降低电价,实现电价有涨有落,总体上保持总量平衡。各地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应出台一些更具详细的,针对中低收入家庭一些相关优惠补贴机制,这不仅能体现公共政策的善意,达到节约用电的初衷,也使阶梯用电改革趋于公平与合理。

  更为重要的是,在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改革之前,电力行业应该在清理内部员工福利电、改变高福利高工资、消解涨价压力等方面体现责任担当,给百姓减轻负荷,也兑现公平原则,让阶梯电价最终增益于民生改善。

  (相关报道见6月10日《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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