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办公楼是特权与民意决裂的寓言

2012年06月01日 09:21   来源:千龙网   王军荣

  网帖爆料称,陕西国家级贫困县汉阴县国土资源局,为36人建设一座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豪华办公楼。国土局回应称,原办公楼在“5·12”地震中多处开裂,已鉴定为危房。国土资源局局长方衍定称,楼房还在决算阶段,决算完了还要审计,最终花多少钱,还不太清楚。(5月31日《 华商报》)

  “豪华办公楼”以一种“剧情相同、地点不同”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巡回演出,特别青睐的地方是贫困县。越是贫困地方越是喜欢上演。

  “豪华办公楼”似乎没有“剧终”,而且每一集时间间隔不会太远。虽然剧情相同,情节雷同,但主角却不同,每一个主角演起来都是轻车熟路,因为总导演只有一个——即缺乏惩罚。

  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36人配4000平米办公楼,自然超标了,然而超标又怎样?在其之前,有“豪华办公楼”,在其之后,“豪华办公楼”也不会断绝。更重要的是,有多少官员因为“豪华办公楼”而被摘乌纱帽?

  建“豪华办公楼”是官员的事,享受“豪华办公楼”也是官员的事,而民意除了质疑,还能有其它办法吗?在“豪华办公楼”的背后是“官官相护”,是监管的“睁眼瞎”,是规定的一纸空文,是上级领导的“有意纵容”。

  建“豪华办公楼”,从来不缺乏动力,因为有诸多的好处,既能够享受建楼潜规则所带来的益处,也能够享受“豪华办公楼”所带来的特权“荣耀”,其实,“豪华办公楼”和超标公车一样,都是特权的象征。在官员的眼中,这是表明有特权的载体,也唯有超标,唯有“豪华办公楼”才能体现出特权,否则,全部按照规定,何来特权的“荣耀”?

  “豪华办公楼”是一则特权和民意决裂的寓言,管不住权力,监管不硬,这注定是一则没有结局的“寓言”。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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