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建设应各方协调

2012年05月18日 09:3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王绍平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内需、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近年来,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抓手,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步伐,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这些年来,我国粮食连年稳定增产,农林牧渔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面貌加快改善,呈现和谐稳定的新气象。据2011年最新数据统计,9年来,全国新建改建了272万公里的农村公路,解决了3.2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3000多万户,改造农村危房460多万户,切实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技术装备落后等。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有条件也必须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而言,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把握建设重点。一要以搞好灌区配套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二要以小河道堤防加固、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为重点,增强水利基础设施抗灾、保丰收、保安全的能力。三要以加强农村水电路气以及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大公路建设,推动农村电气化建设,增添农村文化体育等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四要以推进农村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互动、区域互补、城乡一体化。

    第二,做好统筹规划。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其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首先,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规划。规划既要立足当前,从实际出发,明确阶段性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加以推进,又要着眼长远,体现前瞻性,充分考虑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对村庄布局、居住方式、基础设施布点所带来的变化;既要突出建设重点,优先解决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又要始终注意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切实防止把新农村建设变成新村庄建设。其次,要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建设,做到规划一个村,建好一个村。此外,还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做到因村制宜,把对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放在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的问题,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第三,加强协调和监督。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水利、建设等多个部门和人员的参与,必须加强协调和监督。各级政府应抓住机遇,把握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集中使用各种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投资效率。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确保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实效性,避免资金浪费,真正把每一笔建设资金利用好,把每一个项目建设好。

    第四,充分发挥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开展新农村建设,亿万农民既是受益主体,又是主力军。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通过政府强有力的支持,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用辛勤的劳动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落后面貌,建设和谐农村。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增加投入,大力发展生产,培育农村新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壮大农村经济实力,提高收入水平,确保新农村建设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保障。二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三是要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产权为核心,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明确小型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责任编辑:白羽)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