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再度出手,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新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37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款项支付责任、完善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措施、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
现金流是中小企业的生命线,但是现实中,不少中小企业交货、完工后拿不到钱,有时碰上支付慢,便“压力山大”。其实出于发展考虑,中小企业很希望能接到政府、大企业的订单,但市场地位悬殊,也导致中小企业议价能力弱、话语权比较低,难以通过市场博弈让对方守规矩。即便账款被拖欠,为了维系合作,多数中小企业不敢或不愿借助法律手段维权。
经济社会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其运行需要各环节有序链接、高效畅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不仅阻碍中小企业发展,也有损政府公信力,破坏营商环境,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早在2017年,这一问题便受到关注,当年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2020年9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实施,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执行过程中也存在部门职责不够明确、保障措施不够有力、法律责任不够健全等问题。
痛点也是着力点。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极具针对性,为根治中小企业讨债难、优化市场环境夯实了法律基础。一方面,执法尺度更严,对大型企业的约束力度加大。比如,《条例》规定,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些新规定进一步规范支付行为,强化法律责任,为中小企业守住公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