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幼儿园依法经营,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是对全省学前教育界一次很好的‘整风’。”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园长田莉告诉记者。近日,湖北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首次联合出台《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对幼儿园合理收费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界定,并制定对幼儿园违规收费的处罚办法。(3月25日《中国教育报》)
近年来,幼儿园里名目繁多的乱收费,像一座大山压得许多家长喘不气来,更为严重的是,这种乱收费所形成的“马太效应”还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因此,湖北省出台文件严管幼儿园收费是很有必要的。尽管如此,但是想靠一纸文件就能遏制住幼儿园的乱收费,显然还远远不够。
原因就在于,幼儿园乱收费的根源在于当前学前教育资源的不平衡,那些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办幼儿园占据了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它们利用手中掌握的优质教育资源为筹码,收取高额的赞助费、借读费,谋取小团体利益,严重弱化了幼儿教育的公益性质,直接对“高标准、豪华型、高收费”的幼儿家庭教育消费产生误导。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包括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内的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行为,当然是有成本的,但是我们要看到,纳税人其实已经通过纳税将这些成本支付了,所以公民不需要再交一笔钱来购买服务。如果这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利用公共资源做商业交易,就变成了追逐利益的商业机构,也就脱离了公共服务机构的本质。在这样的意义上,公办幼儿园利用公共资源谋取部门私利的现象是公共服务的异化,是对纳税人权利的漠视,更是公共管理手段的一种倒退。
公办幼儿园的违规收费,看似是小事,但是在这些小事背后其实是公共机构逐利化这样的大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建立法治国家和现代政府的关键问题。公办幼儿园利用公共资源,可能获得了眼前的一点点利益,但同时,作为这些公办幼儿园监管主体的政府却正损失着在公众心目中应有的公信力。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不是义务教育,但仍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福利性,促使幼儿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政府一方面要保证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的经费,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它们脱离公共服务机构的本质,变成追逐利益的商业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幼儿园的违规收费,饱受乱收费之苦的家长们也才能真正的长舒一口气。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