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信息泄露:垄断结出的恶果

2012年03月18日 07:08   来源:羊城晚报   耀琪

    存在银行的信息究竟安不安全?央视“3·15”晚会披露,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员工被曝向其他人出售客户个人信息,导致银行客户资金被盗,造成受害人损失3000多万元。

    以往常见消费者控诉称自己卡不离身,也很少用卡,却偏偏被异地取走巨款,对此银行总是强硬表示:这是消费者自己没有保存好密码,银行毫无责任。于是吃亏的永远是消费者,银行基本没有被动过一根毫毛。如今央视曝光出来的内幕,终于让人看到,银行强硬的背后原来有着如此不堪的劣行。公众由此陷入混乱:把钱放在银行,是能得到安全,还是会更加危险?不但个人信息随时可能被自由买卖,连半辈子积蓄都可能化为乌有无迹可寻。

    公众面对银行等强势经营部门,基本上处于一种被动服从的境地。银行要寻求自身风险最小化,同时也将利益最大化掺入到对用户的强制条款中。由此,公众不但让渡了自己的权益,还奉献了自己及亲属的私密信息。从而让银行有更大的运作公民信息、信用、存款和消费规律的可能。相应的,公众对银行的制衡与监督的权利几乎是一片空白,想指望上级部门明镜高悬,这更是鞭长莫及。没有足够透明度的舆论监督,没有垄断企业的问责机制,要想在制度上杜绝公众的损失,也就只留下最后一项:技术手段。但人们却看到,一些银行员工集中从技术手段入手侵占用户权益。

    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中有专门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说最长三年的惩罚能制止多少铤而走险行为,更凶险的是,如果有一天你的信息被泄露了,哪一个部门会承认是自己把你卖了呢?

    公众信息的泄露及与之相关的财富的灭失,正是由垄断部门长期傲慢对待公民权益,进而累积而来的一种恶果。只要这些强势银行没有真正的退出和淘汰机制,就难指望他们对个人权益保护有过高的设计。“3·15”晚会可以曝光一些蛀虫个案,但是对扭转整个制度的巨大偏差,仍难指望。

    甚至,这些被涉及的银行还没有一家站出来作出明确的制度性检讨和补救———这就是我们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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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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