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浪费”入刑缺乏操作性

2012年03月03日 08:06   来源:红网   杨维兵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三公消费”再次成为热议话题。九三学社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提案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纳入《刑法》调节范畴;“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决定官员仕途。(3月2日《新京报》)

  当看到这条新闻时,脑中响起毛主席说过的一句话,“贪污和浪费是最大的犯罪”。不知道建议将“三公浪费”纳入《刑法》调节范畴的政协委员灵感是否来源于此,如果按照毛主席说的浪费就是犯罪,的确应该将“三公浪费”纳入《刑法》调节范畴。只是现在已是21世纪,很多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将“三公浪费”入刑容易,但要真正进入操作层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换言之,简单地将“三公浪费”入刑,在目前的现实环境下,还根本没有操作性。众所周知,凡是有权进行“三公消费”的人都是有一定级别的人,谁敢轻易对他们进行调查?除非司法独立。况且,什么是“三公浪费”?以什么标准衡量“三公浪费”?这些都是很难操作的,也是很容易被“潜规则”的。君不见,那些已倒下的贪官,在被抓前谁不是把自己标榜和伪装成为十足的清官?

  近年来,“三公”消费庞大的数据一直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成为基层群众对党政机关不满意的一个重要原因。总不明白,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公”消费治理的力度还是比较强大的,从上到下都建立和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来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何“三公”消费的数据仍然没有下降趋势?去年,国家机关各部委率先公布“三公”消费,公布的结果究竟如何呢?上个月,人民网调查两会热点,对于去年中央部门“三公公开”表现,超过50%的网友很不满意,33%的网友不太满意。虽然这一数据不能从根本上说明什么,但至少是民声的一种反映。

  “三公”消费数据之所以庞大、“三公”消费制度改革之所以在很多地方夭折,是因为“三公”消费承载的是利益当局者的利益。比如公车,其对象主要是领导和司机,曾有媒体以三个三分之一来形容这种利益格局,即工作用车三分之一,领导私人用车三分之一、司机用车三分之一,虽然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结论证明这种推断是否属实,但大量的公车私用现象也是一个很好的佐证,这也是阻挠公车改革的重大绊脚石。

  “三公”领域的改革属于特权阶层的自我改革,不是所有的单位和所有的领导干部都心甘情愿,阻挠总是会存在于有形或无形中。让“三公浪费”入刑,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如果不从体制机制方面入手,改革只会以失败告终。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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